2010年征地補償標準
浙江省2010年征地補償標準的相關規定。 《浙江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全文如下: 第一條 為了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規范征地補償工作,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物業管理業務
1.物業接管驗收。物業接管驗收指物業管理企業在承接物業管理項目時,進行以物業的建筑主體結構安全和滿足使用功能為主要內容的再檢驗,同時接受圖紙、說明文件等物業資料,從而著手實施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將上述資
采光權賠償標準
采光權糾紛應當以一次性賠償為宜,不宜以定額長期賠償的方式判決。在審判實踐中,目前有兩種計算公式,均是以《規范》規定的標準作為計算基礎。一種計算方式是首先根據上述規定確定賠償數額,以及同樣按照上述規定確定補償數額,兩項相加作為賠償總數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國家為職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貸款。是指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在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建)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質押物,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并承擔償還本息連帶責任,向
商品房預售
商品房預售是一種比較特殊的房地產轉讓行為。預售方具有一定投機性,預購方具有較大風險性,如不加以控制,預購方權益易受到侵犯。因此,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對商品房預售規定了較之一般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更加嚴格的限制性條件和程序。 商品房預售,應
物業管理條例
物業管理條例是指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廣大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所指定的條例。 最新的物業管理條例全文: (2003年6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9號公布 根據2007年8月26日《國務院關于修改〈物業管理條例
物權混同
物權混同,是指兩個無并存必要的物權同歸于一人的事實。重要包括:1.所有權與他物權發生混同。同一物上的所有權與他物權同歸于一人時,他物權因混同而消滅,但當他物權的存續于所有人或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益時,該他物權也可不因混同而消滅。2.他物權
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土地增值稅額的扣除項目:
宅基地使用權
宅基地使用權是依法經審批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其內部成員用于建造住宅的,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體土地使用權。 1.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符合建房申請宅基地條件的,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權。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
深圳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并不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目前通常所謂的“小產權房”,也稱“鄉產權房”,是指由鄉鎮政府而不是國家頒發產權證的房產。所以,“小產權”其實就是“鄉產權”“集體產權”,它并不真正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