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 | 通法 |
拼音 | tōnɡ fǎ |
書寫 | 通 法 |
解釋 |
1.普遍適用的法則。 |
《通法》
更新時間:2023-07-05 18:00:43
1、我們通過對法制的研究不難發現,這是由于法官在變通法律時絕不是恣意妄為,而是一直貫徹著公平正義的理念,正是由于法的正義價值的彰顯,使得一個甚至幾個世紀前制定的成文法在今天依然煥發著勃勃生機。2、在一個大中西部的城市的交通法庭,一位小姐在法官之前被帶來為駕駛回答指定的票她通過紅燈。3、交通法規記心中... 查看詳情
1、市鎮法院通常被稱為交通法庭,因為它的主要職能是審理涉及在本市范圍內違反交通的案件。2、終審法院以首席法官為首,成員包括三位常任法官、11位非常任香港法官和六位來自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3、這種問題重點做王春亮神志經絡推拿疏通法,點按百會穴、腦戶穴、風府穴等,效果顯著,可以讓身體恢復正常...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