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 | 六曹 |
拼音 | liù cáo |
書寫 | 六 曹 |
解釋 |
1.東漢開始尚書分六曹治事﹐有三公曹﹑吏曹﹑二千石曹﹑民曹﹑主客曹﹐其中三公曹尚書為二人﹐故稱"六曹"。后主客曹分為南﹑北兩主客曹﹐仍稱"六曹"。魏晉以后﹐尚書六曹屢有變更﹐至隋﹐尚書省分吏﹑殿中(左戶)﹑祠﹑五兵﹑都官﹑度支六部﹐唐定為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故后世亦以"六曹"稱六部。隋唐前﹐曹即尚書﹐隋唐后﹐曹為各部尚書的下屬機構(gòu)﹐如隋度支尚書之下屬為度支﹑倉﹑左戶﹑右戶﹑金﹑庫六曹。 2.唐時州府佐治之官亦分"六曹"﹐即功曹﹑倉曹﹑戶曹﹑兵曹﹑法曹﹑士曹;亦稱"六司"﹐即司功﹑司倉﹑司戶﹑司兵﹑司法﹑司士。 3.宋徽宗時﹐州縣亦置六曹﹐曰兵曹﹑刑曹﹑工曹﹑禮曹﹑戶曹﹑吏曹。故俗以六曹為地方胥吏之通稱。 |
《六曹》
更新時間:2023-07-03 21: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