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節紀月法
時節紀月法,就是根據一年中四時(春夏秋冬)和節氣來記錄月份的方法。
時節紀月法有兩種:
一是各季的三個月分別用孟、仲、季稱代。如一月就是孟春,二月就是仲春,三月就是季春。
二是用一些文學化的代稱,多以當月有代表性的植物代稱。如“二月”稱為“杏月”,“三月”稱為“桃月”等。
明、清時期,還有所謂”十二花神“當值各月:正月梅花神壽公主,二月杏花神楊玉環,三月桃花神息夫人,四月牡丹花神麗娟,五月石榴花神衛氏,六月荷花神西施,七月葵花神李夫人,八月桂花神徐賢妃(名徐惠),九月菊花神左貴嬪,十月芙蓉花神花蕊夫人,十一月茶花神 王昭君,十二月水仙花神洛神。
算是文人利用物候來記錄月份的一種方法。
1.序數紀月法。
一月、二月、三月……類推,其中一月又叫“正月”,十一月又叫“冬月”,十二月又名“臘月”。如《采草藥》:“如平地三月花者,深山中則四月花。”《〈指南錄〉后序》“德祜二年二月”,“是年夏五”,“五”就是五月。《譚嗣同》“今年四月,定國是之詔既下”,“八月初一日,上召見袁世凱”,“以八月十三日斬于市”。2.地支紀月法。
古人常以十二地支配稱十二個月,每個地支前要加上特定的“建”字。如杜甫《草堂即事》詩:“荒村建子月,獨樹老夫家”“建子月”按周朝紀月法指農歷十一月。庾信《哀江南賦》:“以戊辰之年,建亥之月,金陵瓦解。”“建亥”即農歷十月。十二地支與月份的對應關系為:寅(正月)、卯(二月)、辰(三月)、巳(四月)、午(五月)、未(六月)、申(七月)、酉(八月)、戌(九月)、亥(十月)、子(十一月)、丑(十二月)。
3.時節紀月法。
如《古詩十九首》:“孟冬寒氣至,北風何慘栗。”“孟冬”代農歷十月;陶淵明《擬古詩九首》“仲春遘時雨”,“仲春”代農歷二月。“正月”的來歷
人們習慣把農歷一月稱作“正月”。這是因為在我國古代,每年以哪個月為第一個月,各朝代都不相同。夏朝以一月為第一個月,商朝以十二月為第一個月,周朝又以十一月為第一個月。這些朝代每改正一次月份次序,就把改正的第一個月稱作“正月”。據春秋時代《春王正月》說:“正月為一月,人君即位,欲其常居道,胡月稱正也。”意思是:古代帝王,大都在每年的頭一個月接受文武百官的朝拜,為了表示莊重獨尊,便將一月改為了正月。另據史籍記載。周朝時,許多國家大事都安排在正月處理,所以正月又叫政月。到了秦代,因秦始皇出生在正月,取名贏政,為了避他的名諱,強行規定把正字穿破,讀作征。正(征)月的叫法,就這樣一直沿用到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