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坐北朝內,背倚冠嶂峰,南對萬頃太湖,墓前有清嘉慶二十年 (1815)立的墓碑,碑上鐫刻著:“皇清誥授中憲大夫、賜進士及第、翰林院編修、貴州貴西兵備道、庚午科重赴鹿嗚筵宴、晉加三品、顯考甌北趙府君召;誥封恭人、晉贈淑人、顯程太淑人之墓”。
1986年7月,由無錫市人民政府公布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