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代書法家
三.四川大學教授
四.《西域書畫研
五.烈士
六.同濟大學教授
七.吉林大學教授
八.青島大學經濟
九.陽新私立藍天
十.中國人民解放
十一.中國網通北
十二.演員張旭
個人資料
電影作品
電視劇集
廣告作品
十三.隴東著名書
十四.承德醫學院
十五.浙江工業大
十六.杭州張旭動
十七.溫州醫學院
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院長,法學教授,訴訟法學科帶頭人,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和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浙江省法學會副會長,中共浙江省委“法治浙江”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政策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人民監督員。法學專業特長:刑事訴訟法學、刑法學 、證據法學、律師學、行政、民事訴訟法學。
1982年7月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畢業后留校,先后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以及訴訟法教研室黨支部書記、副主任、教務處副處長、處長等職。1992年至1993年,由四川省委組織部派往四川達川地區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任職副校長。作為西南政法大學優秀中青年教授,被國家教委高校社會學發展研究中心收錄進《中國100所高等學校中青年社科教授概覽》一書(第1550頁至1552頁)。1994年9月因工作需要調至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任副院長。1998年3月至4月參加司法部法學繼續教育培訓團,赴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立大學學習獲得畢業證書。2000年10月調任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院長。
從政法類大學到綜合性大學,除了擔任教學行政領導工作外,始終在教學第一線從事法學專業教學和科研,指導和培養碩士研究生。先后給法學碩士研究生、本專科生,以及律師、政法干部等法律專業人員教授:中外刑事訴訟法學、中國民事訴訟法學、中國行政訴訟法學、證據法學、刑法學、律師與公證學、勞動法學、法學概論等法學專業課。從1986年開始,主要教授刑事訴訟法學、刑法學碩士研究生課程。現在繼續擔任西南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碩士研究生課程講授、論文指導、論文答辯、碩士學位評審等工作。迄今共指導了碩士研究生十余名,在職碩士研究生八十余名。曾應邀參加浙江大學破格晉升法學教授的論文答辯及評審。還與西南政法大學廖俊常、譚兵教授合作,建立和推行了《判例、觀摩、模擬》實踐教學法,被國家教委授予“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獎”。四川省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1996年被司法部評為全國優秀教師。并多次被西南政法大學評為優秀教師、優秀科研人員。
從事高等法學教育以來,先后公開出版了專著:《新刑事訴訟法學原理》、《刑事訴訟疑難問題析解》,主編、參編全國統編法學教材、教學參考書、工具書等十余本,并在《法學研究》、《中外法學》、《現代法學》、《法學》、《人民檢察》、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法學》、《訴訟法學》、《中國高等教育》、《法制日報》、《中國刑事法雜志》等國家核心一級法學、教育理論研究刊物上公開發表了學術論文數十篇,總計約300多萬字。多項學術成果獲得普通重點大學、省級、國家級優秀科研成果獎。其中公開發表在北京大學《中外法學》雜志上的《論收審的出路與逮捕的改革》一文,獲得中國法學會全國中青年訴訟法學優秀論文二等獎,論文的觀點被全國人大修改刑事訴訟法所采納。論文《公訴審查程序改革的選擇》被全國最高級別的法學學術理論刊物《法學研究》公開發表,并獲得浙江省法學會優秀法學論文二等獎。論文《死刑復核程序探微》、《精神損害應作為附帶民事訴訟處理》、《罪刑法定與無罪推定》等公開發表在中國中文核心期刊西南政法大學學報《現代法學》上。《美國社區大學考察啟示錄》一文被全國最高級別的教育理論期刊《中國高等教育》(國家教育部主辦)公開發表。《完善行政立法 強化職能打假——對劉根林“黑木耳打假”的另一角度的思考》一文發表在法制日報上。近年來多次參加國家教育部、司法部組織的全國法學統編教材的編寫,并在國家教育部的全國法學統編教材《刑事訴訟法》的編寫中擔任副主編。在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的全國法學統編教材《刑事訴訟法》的編寫中擔任主編,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出版的省重點法學教材《證據法學》擔任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出版的21世紀東部法學系列教材(十四門法學核心課程)擔任總主編,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浙工大法律評論》(首卷、第二卷、第三卷)擔任主編。
1982年7月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畢業后留校,先后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以及訴訟法教研室黨支部書記、副主任、教務處副處長、處長等職。1992年至1993年,由四川省委組織部派往四川達川地區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任職副校長。作為西南政法大學優秀中青年教授,被國家教委高校社會學發展研究中心收錄進《中國100所高等學校中青年社科教授概覽》一書(第1550頁至1552頁)。1994年9月因工作需要調至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任副院長。1998年3月至4月參加司法部法學繼續教育培訓團,赴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立大學學習獲得畢業證書。2000年10月調任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院長。
從政法類大學到綜合性大學,除了擔任教學行政領導工作外,始終在教學第一線從事法學專業教學和科研,指導和培養碩士研究生。先后給法學碩士研究生、本專科生,以及律師、政法干部等法律專業人員教授:中外刑事訴訟法學、中國民事訴訟法學、中國行政訴訟法學、證據法學、刑法學、律師與公證學、勞動法學、法學概論等法學專業課。從1986年開始,主要教授刑事訴訟法學、刑法學碩士研究生課程。現在繼續擔任西南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碩士研究生課程講授、論文指導、論文答辯、碩士學位評審等工作。迄今共指導了碩士研究生十余名,在職碩士研究生八十余名。曾應邀參加浙江大學破格晉升法學教授的論文答辯及評審。還與西南政法大學廖俊常、譚兵教授合作,建立和推行了《判例、觀摩、模擬》實踐教學法,被國家教委授予“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獎”。四川省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1996年被司法部評為全國優秀教師。并多次被西南政法大學評為優秀教師、優秀科研人員。
從事高等法學教育以來,先后公開出版了專著:《新刑事訴訟法學原理》、《刑事訴訟疑難問題析解》,主編、參編全國統編法學教材、教學參考書、工具書等十余本,并在《法學研究》、《中外法學》、《現代法學》、《法學》、《人民檢察》、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法學》、《訴訟法學》、《中國高等教育》、《法制日報》、《中國刑事法雜志》等國家核心一級法學、教育理論研究刊物上公開發表了學術論文數十篇,總計約300多萬字。多項學術成果獲得普通重點大學、省級、國家級優秀科研成果獎。其中公開發表在北京大學《中外法學》雜志上的《論收審的出路與逮捕的改革》一文,獲得中國法學會全國中青年訴訟法學優秀論文二等獎,論文的觀點被全國人大修改刑事訴訟法所采納。論文《公訴審查程序改革的選擇》被全國最高級別的法學學術理論刊物《法學研究》公開發表,并獲得浙江省法學會優秀法學論文二等獎。論文《死刑復核程序探微》、《精神損害應作為附帶民事訴訟處理》、《罪刑法定與無罪推定》等公開發表在中國中文核心期刊西南政法大學學報《現代法學》上。《美國社區大學考察啟示錄》一文被全國最高級別的教育理論期刊《中國高等教育》(國家教育部主辦)公開發表。《完善行政立法 強化職能打假——對劉根林“黑木耳打假”的另一角度的思考》一文發表在法制日報上。近年來多次參加國家教育部、司法部組織的全國法學統編教材的編寫,并在國家教育部的全國法學統編教材《刑事訴訟法》的編寫中擔任副主編。在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的全國法學統編教材《刑事訴訟法》的編寫中擔任主編,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出版的省重點法學教材《證據法學》擔任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出版的21世紀東部法學系列教材(十四門法學核心課程)擔任總主編,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浙工大法律評論》(首卷、第二卷、第三卷)擔任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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