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開元時同平章事。開元十七年(729)六月—九月在職。京兆萬年(今陜西西安市長安縣)人。明辨有吏干。開元初任監察御史。時土地兼并嚴重,人口流失,稅收受到影響。他建議檢括逃亡戶口和籍外占田,充使搜括戶口,并自任勸農使,率勸農判官20余人出使各地,清出客戶80余萬和大量土地。進御史中丞,出為魏州刺史。請復九河舊道,開稻田以利人,回易陸運。入為鴻臚卿,兼戶部侍郎,開元十七年(729),拜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他善于薦舉人才,在相期間,薦宋璟為右丞相、裴耀卿為戶部侍郎、許景先為工部侍郎,甚允朝廷之望。在相位僅百日即罷貶為汝州刺史,又流嚴州,卒于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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