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作為我國歷史上的抗金英雄,其精忠報國的精神深受中國各族人民的敬佩。其在出師北伐、壯志未酬的悲憤心情下寫的千古絕唱《滿江紅》(怒發(fā)沖冠,憑欄處、瀟瀟雨歇.。抬望眼,仰天長嘯,壯懷激烈。 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閑,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靖康恥,猶未雪; 臣子恨,何時滅! 駕長車,踏破賀蘭山缺。壯志饑餐胡虜肉, 笑談渴飲匈奴血。 待從頭,收拾舊山河,朝天闕!)至今仍是令人士氣振奮的佳作。有《岳武穆集》。存詞3首。其率領的軍隊被稱為“岳家軍”,金人流傳著“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名句,表示對“岳家軍”的最高贊譽。
【岳飛品行】
一:廉潔奉公
衣——全家均穿粗布衣服,妻子李氏有次穿了件綢衣,岳飛便道:“皇后與眾王妃在北方(靖康之難時被金兵俘虜)過著艱苦的生活,你既然與我同甘共苦,就不要綢布衣了了。”自此李氏終生不著綾羅。
食——與士卒同例,部隊補給艱難時,則“與士卒最下者同食”。有次受地方官招待,吃到“酸餡”(一種類似包子的面食)這種在官員富商們看來很普通的食物時,驚嘆道:“竟然還有這么美味的食物。”特意帶回去與家人共享。
住——茅屋軍帳,與士卒同甘共苦。高宗曾要在杭州為岳飛建豪宅,岳飛辭謝說:“北虜未滅,臣何以家為?”
財產——南宋諸大將無不豪富,張俊為防盜,鑄一千兩一個的大銀球,稱為“沒奈何”,堆滿大屋,退休后尚有每年六十萬石租米的收入。而岳飛被害抄家時,總家產只有三千貫(約合二千多兩銀),且其中含有數千匹麻布和數千石糧米,顯然也是準備用于軍隊的。
犒賞——戰(zhàn)時,南宋對軍隊犒賞極厚,岳飛從來不取一文,全部分給將士。有次一名部將貪污賞銀,立斬。
二: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除了自己儉樸淡泊,刻苦勵志外,岳飛對子女教育很嚴。要求他們每天做完功課后,必須下地勞作。除非節(jié)日,不得飲酒。宋時有“任子恩例”,官員品級越高,子女可享受的官階越高,次數越多。岳飛勉勵兒子們“自立勛勞”,僅用了一次“恩例”,還是為被秦檜迫害致死的老上級張所之子張宗本而用。而岳云屢立殊勛(多次戰(zhàn)斗中“功第一”),岳飛卻多次隱瞞不報。為此張浚說:“岳侯避寵榮一至此,廉則廉也,然未得為公也!”(岳侯躲避榮耀到了這個地步,廉潔固然是廉潔了,卻不見得公正)岳飛答道:“父之教子,怎可責以近功?”(父親教育兒子,怎么能讓孩子有急功近利的思想?)。又說:“正己而后可以正物,自治而后可以治人,若使臣男受無功之賞,則是臣已不能正己而自治,何以率人乎?”
虔城百姓暴亂時曾驚擾孟太后車駕,被岳飛平定后,高宗密旨屠城,岳飛冒險屢次求情,保全了一城老小。
三:令出如山,賞罰分明
“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打擄”,是岳家軍的口號,也是真實的寫照。損壞莊稼,妨礙農作,買賣不公……斬!在古代,令出不行者斬,很多軍隊做得到,號稱損壞莊稼買賣不公斬的也不少,但真正做得到的,恐怕只有岳家軍一支。所以岳家軍所到之處,民眾無不歡欣圍觀,“舉手加額,感慕至泣”
嚴格的軍紀外,又有濃濃的溫情:士卒傷病,岳飛親自撫問;士卒家庭困難,讓相關機構多贈銀帛;將士犧牲,厚加撫恤外,還“以子妻其女”(部將犧牲后僅余孤女無人照料,岳飛讓兒子娶她),李氏亦時常慰問將士遺孀。如此賞罰分明官兵同心的軍隊,自然是“撼山易,撼岳家軍難。”
四:不縱女色
南宋諸將中,唯有岳飛堅持一妻,且從不去青樓縱欲。吳階曾花二千貫買了一名士人家(讀書人家)的女兒送給岳飛,岳飛以屏風遮擋問道:“我家的人都穿布衣,吃粗食,娘子若能同甘苦,便請留下,否則,我不敢留你。”女子聽了竊笑不已,顯然不愿。岳飛便遣人送回。部將諫阻說不要傷了吳階的情面,岳飛說:“而今國恥未雪,豈是大將安逸取樂之時?”吳階得知后益發(fā)敬重岳飛。
五:事母至孝
母病,“嘗藥進餌”,親自侍奉;母亡,赤腳扶棺近千里。岳飛認為:“若內不能克事親之道,外豈復有愛主之忠?”(在家里尚且不能孝順父母,又豈能忠君報國?)
六:文才橫溢,儒將風范
岳飛的文才自不必說,數十首詩詞足以說明問題。除此之外,他愛好讀書,書法頗佳,時人稱“室有鄴架”、“字尚蘇體”(鄴架,形容藏書極多;蘇體,蘇東坡書法甚好,岳飛學的便是蘇體)。他還愛與士子文人交往,“往來皆高士”。
七:武藝高強,武略非凡
岳飛精擅各種兵器,年少時槍術就“一縣無敵”,還達到了宋朝的最高射箭記錄:三石。可謂“勇冠三軍”。
作為方面統(tǒng)帥,岳飛的戰(zhàn)略戰(zhàn)術更是高明。戰(zhàn)略上,針對金兵武力強盛而統(tǒng)治手段低下民眾爭相反抗的特點,他提出了結連河朔的方針,并取得了極好的成效。戰(zhàn)術運用靈活。如靈活運用步、騎特點,擊破李成優(yōu)勢兵力;如針對楊幺軍不得人心的特點,以困、撫相結合,結果讓宋軍屢攻屢敗的楊幺水軍,在岳家軍面前不堪一擊,一鼓而破;如利用金國內部矛盾,以反間計殺劉豫,沉重打擊偽齊政權……
八:身先士卒,行若明鏡
岳飛直至最后一戰(zhàn),都是身先士卒。官職不高時自不必說,升任通泰鎮(zhèn)撫使后,為掩護大隊和百姓過江,親率后衛(wèi)死拒南灞橋頭,擋住金兵唯一去路,此役岳飛身被數十創(chuàng),岳家軍后衛(wèi)戰(zhàn)死無數;直到死前最后一場惡戰(zhàn):郾城之戰(zhàn)時,還親率鐵騎突出陣前,都訓練霍堅怕有閃失,上前勸阻:“相公為國重臣,安危所系,奈何輕敵!”岳飛回答“非爾所知!”見主帥親自沖陣,岳家軍士氣大振,一舉擊破金兵。
岳飛首先提出“文臣不愛錢,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堪稱封建社會官吏的行為典范。
【歷代封賜】
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七月十三日“追復指揮”,同年十月十六日“追復少保、 武勝定國軍節(jié)度使、武昌郡開國公、食邑六千一百戶、 食實封二千六百戶” ;
宋孝宗隆興元年(1163年)七月十九日,岳甫(飛之孫、云之子)上奏朝廷,請求發(fā)還岳飛生前江州的田宅(計錢三千八百二十二貫八百六十三文、田七頃八十八畝一角一步、地十一頃九十六畝三角、水磨五所、屋四百九十八間),孝宗準奏發(fā)還;
淳熙五年(1178年)潤六月二十二日,岳霖由欽州調任將作少監(jiān),孝宗便殿召見岳霖,岳霖奏請發(fā)還岳飛的全部奏章、御札、手詔,孝宗準奏,命中書、門下 、尚書三省令左藏南庫搜檢發(fā)還;同年十二月十二日,孝宗受江東轉運使顏度為岳飛定謚的上奏,賜岳飛武穆,孝宗皇帝的圣旨曰:武穆。折沖御侮日武,布德執(zhí)義日穆。合茲二美以武穆謚公。
嘉泰四年(1204年)五月二十日, 宋寧宗皇帝頒布岳飛追封鄂王詔書,封岳飛為鄂王,寧宗皇帝的圣旨曰:“岳飛忠義殉國,風烈如存,雖巳追復原官,未盡褒嘉之典,可特與追封王爵”。五月二十一日,三省同奉圣旨:“追封鄂王、左札付故迫封鄂王本家”;
寶慶元年(1225年)二月三日,宋理宗皇帝賜岳飛忠武、太師。 理宗皇帝的圣旨曰:特與賜謚忠武,右札付故追付少保、武胂定國軍節(jié)建使、贈太師追封岳鄂王本家”;
宋景定二年(1261年),宋理宗皇帝趙昀賜岳飛忠文。 理宗皇帝的詔書曰:“岳飛改稱忠武”;
元至正九年(1349年)元惠宗皇帝封岳飛保義,惠宗皇帝的詔書曰:“岳飛封加賜保義,余如宋”;
明洪武九年(1376年),明太祖皇帝詔配岳飛宋太祖享。明太祖皇帝的詔書曰:“岳飛仍稱武穆。從祀歷代帝王廟,配宋太祖享;
明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 明神宗皇帝封岳飛為三界靖魔大帝。明神宗皇帝的詔書曰:“咨爾宋忠臣岳飛,精忠貫日,大孝昭天,憤泄靖康之恥,誓清朔漠之師,原職宋忠文武穆岳鄂王,茲特封爾為三界靖魔大帝;
清乾隆十五年(1750年)秋,乾隆皇帝巡視江南以后返京途中,曾駐于湯陰,親往岳飛廟祭典,祭文曰:“惟爾公忠秉性,智勇超倫”;并題詩一首: “翠柏紅桓見葆祠,羔豚命祭復過之。兩言臣則師千古,百戰(zhàn)兵威震一時。道濟長城誰自壞?臨安一木幸猶支。 故鄉(xiāng)俎豆復何恨?恨是金牌太促期!”
清乾隆皇帝還撰寫《岳武穆論》,給予岳飛高度的評價:“夫武穆之用兵馭將,勇敢無敵,若韓信彭越輩,類皆能之。乃如以文武兼?zhèn)洌手遣⑹覠o二,則雖古名將亦有所未逮焉。知有君而不知有身,知有君命而不知惜己命,知班師必為秦檜所構,而君命在身,不敢久握重權于封疆之外。嗚呼!以公之精誠,雖死于秦檜之手,而天下后世而仰望風烈,實可與日月爭光矣。”
清德宗皇帝(光緒)為岳飛題匾:“百戰(zhàn)神威”;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一日,毛澤東主席路過湯陰,看了“岳忠武王故里碑”,詢問了岳廟的情況,對文物古跡的保護問題作了重要指示;
一九七九年葉劍英委員長為杭州岳王廟題匾《心昭天日》,并批示:“國花百萬修岳廟,重在教育后代”。[3]
【岳飛墓】
岳飛墓,亦稱岳墳,位于杭州棲霞嶺南麓,建于南宋嘉定十四年(1221年),明景泰年間改稱“忠烈廟”,經歷了 元、明、清、民國,時興時廢,代代相傳,一直保存到現在。現存建筑于清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15年)重建 ,1918年曾大修,1979年按南宋建筑風格全面整修 ,使岳廟更加莊嚴肅穆。墓道兩旁陳列的石虎、石羊、石馬和石翁仲,是明代的遺物。 1961年岳墓被列為國家級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參考資料: 生平簡介_岳飛紀念館 岳飛_互動百科 岳飛冤案平反后的封賜
【岳飛品行】
一:廉潔奉公
衣——全家均穿粗布衣服,妻子李氏有次穿了件綢衣,岳飛便道:“皇后與眾王妃在北方(靖康之難時被金兵俘虜)過著艱苦的生活,你既然與我同甘共苦,就不要綢布衣了了。”自此李氏終生不著綾羅。
食——與士卒同例,部隊補給艱難時,則“與士卒最下者同食”。有次受地方官招待,吃到“酸餡”(一種類似包子的面食)這種在官員富商們看來很普通的食物時,驚嘆道:“竟然還有這么美味的食物。”特意帶回去與家人共享。
住——茅屋軍帳,與士卒同甘共苦。高宗曾要在杭州為岳飛建豪宅,岳飛辭謝說:“北虜未滅,臣何以家為?”
財產——南宋諸大將無不豪富,張俊為防盜,鑄一千兩一個的大銀球,稱為“沒奈何”,堆滿大屋,退休后尚有每年六十萬石租米的收入。而岳飛被害抄家時,總家產只有三千貫(約合二千多兩銀),且其中含有數千匹麻布和數千石糧米,顯然也是準備用于軍隊的。
犒賞——戰(zhàn)時,南宋對軍隊犒賞極厚,岳飛從來不取一文,全部分給將士。有次一名部將貪污賞銀,立斬。
二: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除了自己儉樸淡泊,刻苦勵志外,岳飛對子女教育很嚴。要求他們每天做完功課后,必須下地勞作。除非節(jié)日,不得飲酒。宋時有“任子恩例”,官員品級越高,子女可享受的官階越高,次數越多。岳飛勉勵兒子們“自立勛勞”,僅用了一次“恩例”,還是為被秦檜迫害致死的老上級張所之子張宗本而用。而岳云屢立殊勛(多次戰(zhàn)斗中“功第一”),岳飛卻多次隱瞞不報。為此張浚說:“岳侯避寵榮一至此,廉則廉也,然未得為公也!”(岳侯躲避榮耀到了這個地步,廉潔固然是廉潔了,卻不見得公正)岳飛答道:“父之教子,怎可責以近功?”(父親教育兒子,怎么能讓孩子有急功近利的思想?)。又說:“正己而后可以正物,自治而后可以治人,若使臣男受無功之賞,則是臣已不能正己而自治,何以率人乎?”
虔城百姓暴亂時曾驚擾孟太后車駕,被岳飛平定后,高宗密旨屠城,岳飛冒險屢次求情,保全了一城老小。
三:令出如山,賞罰分明
“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打擄”,是岳家軍的口號,也是真實的寫照。損壞莊稼,妨礙農作,買賣不公……斬!在古代,令出不行者斬,很多軍隊做得到,號稱損壞莊稼買賣不公斬的也不少,但真正做得到的,恐怕只有岳家軍一支。所以岳家軍所到之處,民眾無不歡欣圍觀,“舉手加額,感慕至泣”
嚴格的軍紀外,又有濃濃的溫情:士卒傷病,岳飛親自撫問;士卒家庭困難,讓相關機構多贈銀帛;將士犧牲,厚加撫恤外,還“以子妻其女”(部將犧牲后僅余孤女無人照料,岳飛讓兒子娶她),李氏亦時常慰問將士遺孀。如此賞罰分明官兵同心的軍隊,自然是“撼山易,撼岳家軍難。”
四:不縱女色
南宋諸將中,唯有岳飛堅持一妻,且從不去青樓縱欲。吳階曾花二千貫買了一名士人家(讀書人家)的女兒送給岳飛,岳飛以屏風遮擋問道:“我家的人都穿布衣,吃粗食,娘子若能同甘苦,便請留下,否則,我不敢留你。”女子聽了竊笑不已,顯然不愿。岳飛便遣人送回。部將諫阻說不要傷了吳階的情面,岳飛說:“而今國恥未雪,豈是大將安逸取樂之時?”吳階得知后益發(fā)敬重岳飛。
五:事母至孝
母病,“嘗藥進餌”,親自侍奉;母亡,赤腳扶棺近千里。岳飛認為:“若內不能克事親之道,外豈復有愛主之忠?”(在家里尚且不能孝順父母,又豈能忠君報國?)
六:文才橫溢,儒將風范
岳飛的文才自不必說,數十首詩詞足以說明問題。除此之外,他愛好讀書,書法頗佳,時人稱“室有鄴架”、“字尚蘇體”(鄴架,形容藏書極多;蘇體,蘇東坡書法甚好,岳飛學的便是蘇體)。他還愛與士子文人交往,“往來皆高士”。
七:武藝高強,武略非凡
岳飛精擅各種兵器,年少時槍術就“一縣無敵”,還達到了宋朝的最高射箭記錄:三石。可謂“勇冠三軍”。
作為方面統(tǒng)帥,岳飛的戰(zhàn)略戰(zhàn)術更是高明。戰(zhàn)略上,針對金兵武力強盛而統(tǒng)治手段低下民眾爭相反抗的特點,他提出了結連河朔的方針,并取得了極好的成效。戰(zhàn)術運用靈活。如靈活運用步、騎特點,擊破李成優(yōu)勢兵力;如針對楊幺軍不得人心的特點,以困、撫相結合,結果讓宋軍屢攻屢敗的楊幺水軍,在岳家軍面前不堪一擊,一鼓而破;如利用金國內部矛盾,以反間計殺劉豫,沉重打擊偽齊政權……
八:身先士卒,行若明鏡
岳飛直至最后一戰(zhàn),都是身先士卒。官職不高時自不必說,升任通泰鎮(zhèn)撫使后,為掩護大隊和百姓過江,親率后衛(wèi)死拒南灞橋頭,擋住金兵唯一去路,此役岳飛身被數十創(chuàng),岳家軍后衛(wèi)戰(zhàn)死無數;直到死前最后一場惡戰(zhàn):郾城之戰(zhàn)時,還親率鐵騎突出陣前,都訓練霍堅怕有閃失,上前勸阻:“相公為國重臣,安危所系,奈何輕敵!”岳飛回答“非爾所知!”見主帥親自沖陣,岳家軍士氣大振,一舉擊破金兵。
岳飛首先提出“文臣不愛錢,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堪稱封建社會官吏的行為典范。
【歷代封賜】
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七月十三日“追復指揮”,同年十月十六日“追復少保、 武勝定國軍節(jié)度使、武昌郡開國公、食邑六千一百戶、 食實封二千六百戶” ;
宋孝宗隆興元年(1163年)七月十九日,岳甫(飛之孫、云之子)上奏朝廷,請求發(fā)還岳飛生前江州的田宅(計錢三千八百二十二貫八百六十三文、田七頃八十八畝一角一步、地十一頃九十六畝三角、水磨五所、屋四百九十八間),孝宗準奏發(fā)還;
淳熙五年(1178年)潤六月二十二日,岳霖由欽州調任將作少監(jiān),孝宗便殿召見岳霖,岳霖奏請發(fā)還岳飛的全部奏章、御札、手詔,孝宗準奏,命中書、門下 、尚書三省令左藏南庫搜檢發(fā)還;同年十二月十二日,孝宗受江東轉運使顏度為岳飛定謚的上奏,賜岳飛武穆,孝宗皇帝的圣旨曰:武穆。折沖御侮日武,布德執(zhí)義日穆。合茲二美以武穆謚公。
嘉泰四年(1204年)五月二十日, 宋寧宗皇帝頒布岳飛追封鄂王詔書,封岳飛為鄂王,寧宗皇帝的圣旨曰:“岳飛忠義殉國,風烈如存,雖巳追復原官,未盡褒嘉之典,可特與追封王爵”。五月二十一日,三省同奉圣旨:“追封鄂王、左札付故迫封鄂王本家”;
寶慶元年(1225年)二月三日,宋理宗皇帝賜岳飛忠武、太師。 理宗皇帝的圣旨曰:特與賜謚忠武,右札付故追付少保、武胂定國軍節(jié)建使、贈太師追封岳鄂王本家”;
宋景定二年(1261年),宋理宗皇帝趙昀賜岳飛忠文。 理宗皇帝的詔書曰:“岳飛改稱忠武”;
元至正九年(1349年)元惠宗皇帝封岳飛保義,惠宗皇帝的詔書曰:“岳飛封加賜保義,余如宋”;
明洪武九年(1376年),明太祖皇帝詔配岳飛宋太祖享。明太祖皇帝的詔書曰:“岳飛仍稱武穆。從祀歷代帝王廟,配宋太祖享;
明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 明神宗皇帝封岳飛為三界靖魔大帝。明神宗皇帝的詔書曰:“咨爾宋忠臣岳飛,精忠貫日,大孝昭天,憤泄靖康之恥,誓清朔漠之師,原職宋忠文武穆岳鄂王,茲特封爾為三界靖魔大帝;
清乾隆十五年(1750年)秋,乾隆皇帝巡視江南以后返京途中,曾駐于湯陰,親往岳飛廟祭典,祭文曰:“惟爾公忠秉性,智勇超倫”;并題詩一首: “翠柏紅桓見葆祠,羔豚命祭復過之。兩言臣則師千古,百戰(zhàn)兵威震一時。道濟長城誰自壞?臨安一木幸猶支。 故鄉(xiāng)俎豆復何恨?恨是金牌太促期!”
清乾隆皇帝還撰寫《岳武穆論》,給予岳飛高度的評價:“夫武穆之用兵馭將,勇敢無敵,若韓信彭越輩,類皆能之。乃如以文武兼?zhèn)洌手遣⑹覠o二,則雖古名將亦有所未逮焉。知有君而不知有身,知有君命而不知惜己命,知班師必為秦檜所構,而君命在身,不敢久握重權于封疆之外。嗚呼!以公之精誠,雖死于秦檜之手,而天下后世而仰望風烈,實可與日月爭光矣。”
清德宗皇帝(光緒)為岳飛題匾:“百戰(zhàn)神威”;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一日,毛澤東主席路過湯陰,看了“岳忠武王故里碑”,詢問了岳廟的情況,對文物古跡的保護問題作了重要指示;
一九七九年葉劍英委員長為杭州岳王廟題匾《心昭天日》,并批示:“國花百萬修岳廟,重在教育后代”。[3]
【岳飛墓】
岳飛墓,亦稱岳墳,位于杭州棲霞嶺南麓,建于南宋嘉定十四年(1221年),明景泰年間改稱“忠烈廟”,經歷了 元、明、清、民國,時興時廢,代代相傳,一直保存到現在。現存建筑于清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15年)重建 ,1918年曾大修,1979年按南宋建筑風格全面整修 ,使岳廟更加莊嚴肅穆。墓道兩旁陳列的石虎、石羊、石馬和石翁仲,是明代的遺物。 1961年岳墓被列為國家級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參考資料: 生平簡介_岳飛紀念館 岳飛_互動百科 岳飛冤案平反后的封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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