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掞之,字子實,建州建陽人,初字元履。自幼有大志。師胡憲,與朱熹游。兩以鄉舉試禮部不第。嘗客衢守章杰所。趙鼎以謫死,其子汾將喪過衢。杰雅憾鼎,又希秦檜意,遣尉翁蒙之領卒掩取鼎平時與故舊來往簡牘。蒙之先遣人告汾焚之,逮至一無所得。杰怒,治蒙之,拘汾于兵家所,且以告檜。掞之以書責杰,長揖徑歸。筑室讀書,榜以“艮齋”,自是人稱曰艮齋先生。
閩帥汪應辰、建守陳正同知其賢,薦于朝,時相尼之,不果召。乾道中,詔舉遺逸,部刺史芮燁與帥、守共表其行誼,特詔召之,掞之力辭。時宰相陳俊卿,閩人也,雅知掞之,招之甚力。乃以布衣入見,極陳當時之務,大要勸上以修德業、正人心、養士氣為恢復之本。上嘉納之,賜同進士出身,守太學錄。
先是,學官養望自高,不與諸生接。掞之既就職,日進諸生教誨之,又增葺其舍,人人感勵。將釋菜,掞之請廢王安石父子從祀,追爵程顥、程頤,列于祀典,不報。復言“太學之教宜以德行經術為先,其次則通習世務。今乃專以空言取人”,又不報。遂丐去。
會福州副總管曾覿秩滿還,在道,掞之累疏以諫,移疾杜門,遺書陳俊卿責其不能救止,語甚切。遂以迎親請歸,行數曰,罷為臺州教授。方掞之之未行也,覿至國門外已久,伺掞之去,乃敢入。掞之在朝不能半歲,既歸,喟然嘆曰:“上恩深厚如此,而吾學不足以感悟圣意。”乃日居艮齋,條理舊聞,以求其所未至。
其居家,謹喪祭,重禮法。從父有客于南者,千里迎養,死葬如禮,而字其孤。建俗生子多不舉,為文以戒,全活者甚眾。又白于官,請督不葬其親者,富與期,貧與財,而無主后者掩之。每遇歲饑,為粥以食饑者。后依古社倉法,請官米以貸民,至冬取之以納于倉。部使者素敬掞之,捐米千余斛假之,歲歲斂散如常,民賴以濟。諸鄉社倉自掞之始。
與人交,嘉其善而救其失。后進以禮來者,茍有寸長,必汲汲推挽成就之。至或訾其近名,則蹙然曰:“使夫人而避此嫌,為善之路絕矣。”病革,母視之,不巾不見。戒其子“毋以僧巫俗禮浼我。”以書召朱熹至,委以后事而訣。卒,年五十八。
后上思其直諒,將召用之,大臣言已死,乃贈直秘閣。熹平日趣向與掞之同。乾道中,熹亦被召,將行,聞掞之去國,乃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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