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公元1483~1521年),字仲默,號白坡,又號大復山人,信陽(今屬河南省)人。明代文人,終年僅三十九歲。明朝文學家前七子之一,官至陜西提學副使。
其父何信,號梅溪,封征仕郎、中書舍人。兄弟4人,景明居小。生子時,其母李氏夢見太陽落到了自己懷里,所以取名景明。景明自幼聰慧,六歲可寫對聯,八歲可寫文章,有“神童”之稱。
弘治十一年(1498年),應鄉試中舉,年僅15歲。后到京城求學,以年幼才高名滿京都,皇族人急相迎致一見,“所至聚觀若堵”。在京與名滿天下的文人李夢陽、文冠“山河”的邊貢等交游文壇,攻古文辭。倡導“文必秦漢,詩必盛唐,非是者弗道”,共同向統治文壇的“臺閣體”文學發難,發動文學擬古運動,使京城內外為之傾倒,稱弘治“十才子”。又與李夢陽、徐禎卿、邊貢、康海、王九思、王廷相合稱為復古派的“前七子”,天下推舉景明、夢陽、禎卿、邊貢為“四大家”。李夢陽稱贊何景明“是時少年誰最文?太常邊丞何舍人”。
景明居官立身能主持正義,寧折不阿。正德初年,宦官劉瑾竊權亂政,朝中大臣敢怒而不敢言。景明毅然上書禮部尚書許進,勸其申張正義,抑制劉瑾弄權,語言極其激烈。事為劉所聞,對何百般忌恨,伺機報復。景明棄官加鄉,雖被追削官職,但不屈服。
正德六年(1511年)劉瑾敗死,經大學士李東陽提議恢復何景明的中書舍人,何上任后依然“志操耿介”。李夢陽入獄,眾臣不敢秉公直言,獨景明上書吏部尚書楊一清,救出夢陽。正德年間朝政腐敗日重,皇帝收宦官為義子,養佛僧于內廷,不理朝政。景明上疏指責“義子不當蓄,邊軍不當留,番僧不當寵,宦官不當任”,言詞激烈,看到奏疏的人無不為之縮舌。不久,進吏部員外郎。何景明名起東山后,達官貴人爭以結交為榮,皇帝的義子宦官錢寧,送一古畫求他題詞,景明說:“此名筆,毋污人手。”空留多年,終不給寫一字。
何景明一生重視人才的培養,在他任陜西提學副使時,教學生專攻“經術世務”,選擇優秀生到正學書院學習,親自講解經學。嘉靖初,忽然嘔血,辭職回鄉,到家6天后病故,時年39歲。墓地在今信陽師范學院大復山。
《明史》記載:“景明志操耿介,尚節義,鄙榮利,與(李)夢陽并有國士風”。何景明終身勤奮,留下辭賦32篇,詩1560首,文章137篇。當時集成26卷,后人續集分類至69卷。另有《大復集》38卷,《鄉射禮直節本》、《雍大記》30卷,《學約》、《大復論》等3卷,《校漢魏詩》14卷,編定王右丞詩集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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