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湋,唐大歷十才子中,除盧綸外,還有一位與盧綸同為河東(今山西永濟)人,這就是耿湋。
現可見關于耿湋的資料很少。耿湋生年,聞一多先生《唐詩大系》定為開元二十二年(734年),其實并無根據。現可知的是他寶應二年(763年)進士及第。姚合《極玄集》卷上和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十九都說耿湋為寶應二年進士。對于耿湋及進士第后的仕歷,除《唐才子傳》所載稍微具體點外,其他各書記載均極簡單,并且相互矛盾。《極玄集》說他官至左拾遺,《郡齋讀書記》也說為左拾遺,而《直齋書錄解題》與《新唐書·藝文志》卻說為右拾遺。
傅璇琮先生《唐代詩人叢考·耿湋考》對耿湋生平首次作了詳細考證。傅文說,耿湋在登進士第后大約有三、四年的時間任周至縣尉,在此之后,即入朝任左拾遺或右拾遺。在貞元三年(787年)以前尚在長安,為大理司法,大約貞元三年以后的數年間去世。傅文所考耿湋登第后為周至尉,任大理司法前曾為拾遺,是正確的,所考甚詳細,令人信服。唯大理司法是否為耿湋最后所任官職,尚有進一步探討必要。據筆者所考,應是周至尉后任拾遺,由拾遺而大理司法,從八品上升為從六品上,但后來不知因什么原因被貶出朝。從耿湋詩作中可知他曾有不容忽視的貶逐生捱,而研究耿湋仕歷者卻沒能對其眨謫予以重視。耿湋集中有《赴許州留別洛中親故》與《許下書情寄張韓二舍人》,前一首說:“幸免投湘浦,那辭近汝墳。山遮魏闕路,日隱洛陽云。”后一首說:“謫宦軍城老更悲,近來頻夜夢丹墀。……故人高步云衢上,肯念前程杏未期。”說明他曾貶許州。這次被貶,決不是任周至尉時獲罪。小縣之尉,談不上貶的,即使稱為貶,也決不會望洛陽、思魏闕、夢丹墀。被貶的原因,已無法考知,但自朝中被貶,則肯定無疑。而據時間來看,不是由拾遺而貶,而是自司法任上被貶的。
耿湋大歷初由周至尉入為拾遺后,曾奉詔使往江淮一帶充括圖書。《唐才子傳》說他“充括圖書使來江淮”,盧綸有《送耿拾遺湋充括圖書往江淮》詩。充括圖書,是現在可知的耿湋一生中一件重要的事情。替皇家收集遺籍,保存前賢文獻,自然是一件有益之舉,也只有有學識的文人才能承當此任。使往江淮的時間,據傅璇琮先生所考,是大歷七年(772年)以后,十一年(776年)以前。大歷七年五月,耿湋尚在長安,送蔣渙留守東都,有詩。又《文苑英華》有梁肅在吳中送耿湋還朝之作《送耿拾遺歸朝廷序》,時間為大歷十—年七月。據此可知,耿湋大歷八年(773年)至十一年秋,曾在江淮充括圖書。
耿湋貶中所作《許下書情寄張韓二舍人》中之韓舍人,即韓翃。韓翃任中書舍人,是德宗建中末至貞元初。又耿湋在司法任上致書盧綸言李端等逝世,盧綸有《得耿湋司法書……》詩。據傅璇琮先生《唐代詩人叢考·李端考》所考,盧綸此詩作于興元元年(784年)至貞元三年(787年)間。這說明耿湋貞元初,因故從大理司法任上被貶。
耿湋又有題同為《宋中》的兩首詩,描寫戰亂給當地造成的災難,又有《代宋州將淮上乞師》,說明他曾在宋州軍中生活過。從他的詩可知,所貶之地在許州、宋州一帶。除軍中外,又曾索居,“家貧童仆慢,官罷友朋稀。……數畝東皋宅,青春獨屏居。”又云:“幾進猶滯拙,終日望恩波。”是希望皇上召他回朝。“望恩波”三字,說明回朝還是有可能、有希望的。至于何時被召、再度回朝,也不可考。據《舊唐書·德宗紀》,李希烈等叛亂平定后,朝廷又稍安,貞元四年(788 年),德宗再次大赦天下,且宴百官于曲江亭。五年春又數次宴百僚于曲江亭,儼然—派升平景象。又大歷十才子之一吉中孚貞元四年擢為中書舍人。德宗心暇,想起詩人來了,或吉中孚一類人的設法援引,都可能成為耿湋回朝的原因。此次回朝,仍為拾遺,因年事已高,貞元中即逝世。兩次為拾遺,可能一為左拾遺,一為右拾遺,所以導致有關書籍記載的矛盾。《唐才子傳》說耿湋終左拾遺,是對的。 耿湋一生久經離亂,所經過的地方比較廣,到過遼海,到過西北,這些對他的詩都有影響,他以邊塞為題材的詩篇,便寫得比較真切,也有一定的思想內容。反映那一時代的破敗荒落的詩,寫得更好。因他一生生活并不富裕,常貧多病,時代的紛亂與他個人的遭際,使他的詩篇帶上感傷色彩。以感傷之筆來寫經過長年戰亂后的荒涼情景更佳。這類詩,對人民所遭受的苦難深表同情,是那一時期社會生活的真實寫照。耿湋詩以清淡質樸見長,是十才子中最接近于宋詩者。
十才子中,與耿湋交游最多的是盧綸、李端、錢起、司空曙,夏侯審等,此外還同詩人嚴維、秦系、暢當等有交往。總之,耿湋在當時是一位頗有名氣的詩人。今有《耿湋集》2卷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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