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沔墓志,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出土于洛陽,但具體地點不詳?,F存開封市博物館,為國家一級文物。唐大歷十三年?778年?四月刻。志蓋高、寬98厘米,厚22厘米。錄皿頂,四周有陰線刻花草紋。題篆書“有唐尚書左仆射崔孝公之墓”12字。志之高、寬與蓋同,厚18厘米。李邕撰文,徐拱書丹。志文隸書52行,后26行續刻于蓋之背面。行31字。首行題曰:“有唐通議大夫守太子賓客贈尚書左仆射崔孝公墓志”。蓋、志二石均完好,文字清朗醒目。志文記述了崔沔的家世、生平事跡、死葬年月等,大大豐富了《新唐書》列傳第五十四崔沔的傳記,可與史傳互為補充。
墓志主要介紹了崔沔的世系家譜,包括崔沔之曾祖、祖父、父親、子孫等人的官職及他本人官職升遷情況。據志文記載:“公諱沔,博陵安平人也?!薄霸嬷M弘峻府君,隋銀青光祿大夫,趙王長史:祖諱儼府君,皇朝益州雒縣令;考諱皚府君,朝散大夫、汝州長史,安平縣開國男,贈衛尉少卿?!?br /> 崔沔?673~739年?,唐京兆長安?今陜西西安?人,原籍博陵?今河北安平?,進士出身。“公廿四,鄉貢進士擢第”,曾任“麟臺校書郎”、“左補闕”、“殿中侍御史”、“起居舍人”、“給事中”等職,后屢經升遷,做過“禮部侍郎”、“中書侍郎”、“魏州刺史”、“加通議大夫”、“守太子賓客兼懷州刺史”等職,“開元廿七年十一月十七日薨于居守之內館,圣上哀悼,追贈禮部尚書”,“謚曰‘孝’”,“永泰中,天子有事南郊,旌寵舊德,是以有仆射之贈?!?
志文還記載了崔沔子孫的情況:“長子,同州馮翊縣尉成甫”,“嗣子佑甫,仕為朝散大夫,權知中書舍人事,贈紫金魚袋”?!俺筛χL子伯良仕殿中侍御史,次子仲德侍至太子通事舍人,少子叔賢不仕”。
在唐志中,世系家譜是反映封建宗法制度的一個重要方面,崔沔墓志也不例外。志文追溯遠祖,敘述了崔氏六代世代珪組蟬聯,居于顯赫地位。博陵崔氏是北朝時期“盧、崔、鄭、王、李”五大家族之一,是著名的望族。這些士族大地主把持朝政,他們擔任中正高官,朝廷任用官吏都由他們推薦或罷黜,世稱門閥制度。而且這五大家族互為姻親,一直延續到唐代。唐代建朝初期,感到士族對他們政權的威脅,采取了一些抑制大族的措施,廢除九品中正制,并用科舉考試取士。唐高宗時頒布禁婚令,規定北魏士族七姓十一家,不得自為婚姻。崔沔妻名王方大,王方大墓志已在洛陽出土,現存開封市博物館。志文由崔沔親撰,王方大是太原王氏的后裔,七姓十一家互為婚姻的事實,在墓志中得到印證??磥?,禁婚令當時可能沒有得到貫徹執行。由此可見,唐王朝雖采取了一些抑制大族的措施,但崔氏一門在唐代仍是一個顯赫的家族,崔氏家族在唐王朝中先后有23人為相。崔沔及其子佑甫,兩唐書均有傳。
志文除了敘述崔沔的世系家譜外,多為歌功頌德之辭。志文評價崔沔一生廉潔奉公,儉約自守,勤政愛民,與《新唐書》中所記“純謹無二言,事親篤孝”基本相合,都對崔沔的一生給予充分的肯定。志文記述沔曾“注《老子道德經》,文集三十卷”這句記述,史傳并未記載。唐代修史注經著書之風甚盛,因各種原因,這部注經今已未能見到。崔沔傳世的詩文極少,僅在《全唐詩》中錄有詩一首,以及《全唐文》中文十四篇?!缎绿茣ご捭鎮鳌分杏小般鎯€約自持,祿稟隨散宗族,不置居宅,嘗作《陋室銘》以言志”的記載,意即“他將自己的俸祿拿出來散發救濟貧民,而自己卻不置宅第,甘愿過著儉樸的生活。”故目前有人推測《陋室銘》一文并非劉禹錫所作,而是崔沔所寫。至于這篇名作究竟是否出自崔沔手筆,還待以后作進一步考證。
關于崔沔卒葬年月,改葬的時間、地點等問題,史書中不詳,可補史缺。據志文記載,沔死于唐開元十七?739年?十一月十七日,“大歷十三年?778年?歲次戊午四月丁丑朔八日甲申,嗣子佑甫奉孝公之親,還于邙山之平樂原,以夫人太原郡太夫人王氏礻付為禮也。”
據志文一開始所說沔“以開元廿九年?741年?十二月廿九日權窆于邙山,故人北海太守江夏李邕為志曰”云云,可知李邕撰志文應在權窆之后,而志文之書寫則在大歷十三年四月與夫人王方大合葬之時。因沔死后受“仆射之贈”是在開元之后二十余年的永泰年間,其時李邕已于天寶年間被害而死,故志題中“左仆射”一銜及銘辭后面記其子孫及沔與夫人工氏合礻付等情況的六行文字,均為徐珙書寫時所加添。遷葬之大歷十三年,距其死之開元二十七年已長達39年之久。其間經歷近8年的“安史之亂”,崔佑甫保護著宗族百余口人逃至江南,當是未能盡早將父母遷葬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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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志主要介紹了崔沔的世系家譜,包括崔沔之曾祖、祖父、父親、子孫等人的官職及他本人官職升遷情況。據志文記載:“公諱沔,博陵安平人也?!薄霸嬷M弘峻府君,隋銀青光祿大夫,趙王長史:祖諱儼府君,皇朝益州雒縣令;考諱皚府君,朝散大夫、汝州長史,安平縣開國男,贈衛尉少卿?!?br /> 崔沔?673~739年?,唐京兆長安?今陜西西安?人,原籍博陵?今河北安平?,進士出身。“公廿四,鄉貢進士擢第”,曾任“麟臺校書郎”、“左補闕”、“殿中侍御史”、“起居舍人”、“給事中”等職,后屢經升遷,做過“禮部侍郎”、“中書侍郎”、“魏州刺史”、“加通議大夫”、“守太子賓客兼懷州刺史”等職,“開元廿七年十一月十七日薨于居守之內館,圣上哀悼,追贈禮部尚書”,“謚曰‘孝’”,“永泰中,天子有事南郊,旌寵舊德,是以有仆射之贈?!?
志文還記載了崔沔子孫的情況:“長子,同州馮翊縣尉成甫”,“嗣子佑甫,仕為朝散大夫,權知中書舍人事,贈紫金魚袋”?!俺筛χL子伯良仕殿中侍御史,次子仲德侍至太子通事舍人,少子叔賢不仕”。
在唐志中,世系家譜是反映封建宗法制度的一個重要方面,崔沔墓志也不例外。志文追溯遠祖,敘述了崔氏六代世代珪組蟬聯,居于顯赫地位。博陵崔氏是北朝時期“盧、崔、鄭、王、李”五大家族之一,是著名的望族。這些士族大地主把持朝政,他們擔任中正高官,朝廷任用官吏都由他們推薦或罷黜,世稱門閥制度。而且這五大家族互為姻親,一直延續到唐代。唐代建朝初期,感到士族對他們政權的威脅,采取了一些抑制大族的措施,廢除九品中正制,并用科舉考試取士。唐高宗時頒布禁婚令,規定北魏士族七姓十一家,不得自為婚姻。崔沔妻名王方大,王方大墓志已在洛陽出土,現存開封市博物館。志文由崔沔親撰,王方大是太原王氏的后裔,七姓十一家互為婚姻的事實,在墓志中得到印證??磥?,禁婚令當時可能沒有得到貫徹執行。由此可見,唐王朝雖采取了一些抑制大族的措施,但崔氏一門在唐代仍是一個顯赫的家族,崔氏家族在唐王朝中先后有23人為相。崔沔及其子佑甫,兩唐書均有傳。
志文除了敘述崔沔的世系家譜外,多為歌功頌德之辭。志文評價崔沔一生廉潔奉公,儉約自守,勤政愛民,與《新唐書》中所記“純謹無二言,事親篤孝”基本相合,都對崔沔的一生給予充分的肯定。志文記述沔曾“注《老子道德經》,文集三十卷”這句記述,史傳并未記載。唐代修史注經著書之風甚盛,因各種原因,這部注經今已未能見到。崔沔傳世的詩文極少,僅在《全唐詩》中錄有詩一首,以及《全唐文》中文十四篇?!缎绿茣ご捭鎮鳌分杏小般鎯€約自持,祿稟隨散宗族,不置居宅,嘗作《陋室銘》以言志”的記載,意即“他將自己的俸祿拿出來散發救濟貧民,而自己卻不置宅第,甘愿過著儉樸的生活。”故目前有人推測《陋室銘》一文并非劉禹錫所作,而是崔沔所寫。至于這篇名作究竟是否出自崔沔手筆,還待以后作進一步考證。
關于崔沔卒葬年月,改葬的時間、地點等問題,史書中不詳,可補史缺。據志文記載,沔死于唐開元十七?739年?十一月十七日,“大歷十三年?778年?歲次戊午四月丁丑朔八日甲申,嗣子佑甫奉孝公之親,還于邙山之平樂原,以夫人太原郡太夫人王氏礻付為禮也。”
據志文一開始所說沔“以開元廿九年?741年?十二月廿九日權窆于邙山,故人北海太守江夏李邕為志曰”云云,可知李邕撰志文應在權窆之后,而志文之書寫則在大歷十三年四月與夫人王方大合葬之時。因沔死后受“仆射之贈”是在開元之后二十余年的永泰年間,其時李邕已于天寶年間被害而死,故志題中“左仆射”一銜及銘辭后面記其子孫及沔與夫人工氏合礻付等情況的六行文字,均為徐珙書寫時所加添。遷葬之大歷十三年,距其死之開元二十七年已長達39年之久。其間經歷近8年的“安史之亂”,崔佑甫保護著宗族百余口人逃至江南,當是未能盡早將父母遷葬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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