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 隆
lóng ? ㄌㄨㄥˊ
◎ 盛大,厚,程度深:隆冬。隆重(zhòng )。
◎ 興(xīng )盛:興隆。隆盛(shèng )。
◎ 高,高起:隆起。隆穹。隆準(高鼻梁)。
◎ 尊崇:隆師。
◎ 姓。
英文翻譯
◎ 隆
grand intense swell thriving
詳細解釋
詳細字義
◎ 隆 lóng?
〈形〉
(1) (形聲。從生,降省聲。本義:高)
(2) 豐大;高 [grand;high]
隆,豐大也。——《說文》
宛中隆。——《爾雅·釋山》。注:“山中央高。”
雖隆薛之城。——《戰國策·齊策一》
隆準而龍顏。——《史記·高祖紀》
段干木之隆。——《呂氏春秋·秋期賢》
降沖以攻。——《淮南子·泛論》
德隆望尊。——明· 宋濂《送東陽馬生序》
(3) 又如:隆窮(隆起的樣子);隆頹(高低不平的樣子);隆岳(高山);隆恩(皇帝給予的特大的恩典)
(4) 國家逢勃發展;隆盛 [prosperous]
陛下都洛陽,豈欲與 周室比隆哉?——《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
漢室之隆。—— 諸葛亮《出師表》
(5) 又如:興隆(興盛);隆替(興廢);隆替無步(即好壞各不相關)
(6) 豐厚 [rich;abundant]。如:隆殺(指尊卑、厚薄之別);隆眄(即厚顧,器重);隆愛(厚愛);隆遇(優厚的待遇)
(7) 指程度深 [deep]
隆冬,貧者席地而臥。——方苞《獄中雜記》
(8) 又如:隆情厚誼(情誼深厚);隆寒(嚴寒,酷寒);隆冬
詞性變化
◎ 隆 lóng?
〈動〉
(1) 升高;增高 [rise]
雖隆薛之城至于天,猶之無益也。——《戰國策》
(2) 又如:隆平(升平)
(3) 尊崇 [worship]
學之經,莫速乎好其人,隆禮次之。——《荀子》
(4) 又如:隆禮(重用;重視);隆德(尊德,崇高的品德);隆貴(尊貴,顯貴)
(5) 高出;高起 [stand above; above the average]
圓徑八尺,合蓋隆起。——《后漢書·張衡傳》
(6) 使成長 [grow]
臣莽夙夜養育隆就孺子。——《漢書》
(7) 使興盛 [prosper]
隆國保家。——房玄齡《晉書》
克定天下,以隆王室。——曹操《褒棗祗令》
(8) 假借為“降”。下,落 [drop;fall]
天命融隆火。——《墨子·非攻下》
云者為雨乎?雨者為云乎?孰隆施是?——《莊子·天運》
毋犯天之隆。——《管子·輕重己》
◎ 隆 lóng?
〈象〉
(1) 常用于雷聲或炮聲 [rumbling]
槍聲隆然。——《清稗類鈔·戰事類》
(2) 又如:黃洋界上炮聲隆
(3) 另見 lōng
漢語字典
[①][lóng]
[《廣韻》力中切,平東,來。]
(1)豐大。參見“隆富”。
(2)高;突起。
(3)謂使之高,增高。
(4)盛,興盛。
(5)謂使興盛。
(6)多,豐厚。
(7)深,深厚。
(8)尊崇,尊重。
(9)指至尊。
(10)顯達;顯赫。
(11)成長;使成長。參見“隆就”。
(12)象聲詞。常形容雷聲或炮聲。
(13)方言。整個兒。
(14)通“降”。下;下降。
(15)通“鬨”。
(16)地名。在今山東省泰安市西南。
音韻參考
[廣 韻]:力中切,上平1東,lóng,通開三平東來
[平水韻]:上平一東
[粵 語]:lung4
[閩南語]:liong5
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解釋 【戌集中】【阜字部】 隆; 康熙筆畫:17; 頁碼:頁1356第22【唐韻】力中切【集韻】【韻會】【正韻】良中切,??音癃。【說文】豐大也。 又【玉篇】中央高也。【爾雅·釋山】宛中隆。【疏】山形中央蘊聚而高者名隆。 又【戰國策】雖隆薛之城到於天,猶之無益也。 又與窿通。【正韻】穹窿,天勢。本作隆。【司馬相如·上林賦】穹隆雲橈。 又【玉篇】盛也。【禮·檀弓】道隆則從而隆,道汙則從而汙。【史記·封禪書】文王攺制,爰周郅隆。【前漢·武帝紀】迫隆冬至。【註】隆冬,猶言盛冬也。 又【禮·祭義】頒禽隆諸長者。【註】隆,猶多也。 又【荀子·致士篇】君者,國之隆也。【註】隆,猶尊也。【史記·平準書】方隆貴用事。 又【前漢·王莽傳】臣莽夙夜隆就孺子。【註】隆,長也。言成就之,使其長大也。 又厚也。【後漢·皇后傳】使後世不見隆薄進退之隙。 又【前漢·五行志】沛城鐵官鑄鐵,鐵不下,隆隆如雷聲。 又地名。【史記·晉世家】齊伐魯,取隆。【註】隆,卽龍也。魯地有隆山。 又州名。後周陵州,宋升隆州。 又豐隆,雷師。【屈原·離騷】吾令豐隆乗雲兮,求宓妃之所在。【正韻】靊霳,本作豐隆。 又與南通。【淮南子·俶眞訓】終南作終隆。 又葉盧王切,音郞。【道藏歌】但聞仙道貴,不聞鬼道隆。謠歌參天氣,賈生元正章。 又葉閭承切,音棱。【陸雲·贈孫世顯詩】制動以靜,祕景在隆。雲根可棲,樂此隈岑。
考證:〔【戰國策】雖隆薛之誠到於天〕 謹照原文誠改城。〔【荀子·臣道篇】君者,國之隆也。〕 謹照原書臣道篇改致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