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字典
[①][chāo]
[《廣韻》楚交切,平肴,初。]
[《廣韻》初教切,去效,初。]
“鈔1”的繁體字。
(1)搶掠;強取。后作“抄”。
(2)謄寫。也作“抄”。
(3)經過選錄而成的集子。也作“抄”。
(4)佛教稱詮釋佛經經義的一種方法。疏解經,鈔則解疏。
(5)同“抄”。古容量單位。一升的千分之一。亦泛指微量。參見“鈔撮”。
(6)紙幣名。
(7)泛指錢。
(8)古時官府征收錢物后所給的單據。
(9)取近路行走。也作“抄”。
(10)通“眇”。微眇;仔細。
(11)姓。明有鈔氏。見清黃宗羲《酉山許先生墓志銘》。
音韻參考
[廣 韻]:楚交切,下平5肴,chāo,效開二平肴初
[平水韻]:下平三肴·去聲十九效
[粵 語]:caau1caau3
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解釋 【戌集上】【金字部】 鈔; 康熙筆畫:12; 頁碼:頁1298第22【唐韻】【韻會】【正韻】楚交切【集韻】初交切,??音?。【說文】叉取也。【徐鉉曰】今俗別作抄。【廣韻】略也。【後漢·公孫瓚傳】尅會期日,攻鈔郡縣。 又【韻會】或作摷。【張衡·東京賦】摷昆聊。 又作抄。【杜甫詩】飯抄雲子白。 又姓。【正字通】明鈔秀,鈔奇。 又【增韻】謄寫也。【抱樸子·金丹卷】余令略鈔金丹之都,較以示後之同志者。 又【博雅】強也。 又【廣韻】初敎切【集韻】【韻會】【正韻】楚敎切,??音勦。【周禮·夏官·射鳥氏敺烏鳶註】烏鳶善鈔,盜便汙人。【釋文】鈔,初敎反。 又【正字通】楮貨名。宋史,紹興二十四年,女眞以銅少,循宋交子法,造鈔引一貫、二貫、三貫、五貫、十貫五等謂之大鈔。一百、二百、三百、五百、七百五等謂之小鈔。與錢??用,以七年爲限,納舊易新,諸路置交鈔庫官受之,每貫取工墨錢十五文,公私便焉。 又【韻會定正】官收物而給印信文憑也。卽今鈔關。 又與杪同。【管子·幼官篇】敎行於鈔。【註】鈔,末也。【又】聽於鈔,故能聞未極。【註】鈔,深遠也。 又【集韻】齒紹切,音??。取也。
考證:〔【周禮·夏官·射鳥氏敺烏鳶註】烏鳶喜鈔盜,便汙人。〕 謹照原文喜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