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字典
[①][biàn]
[《廣韻》符蹇切,上獮,並。]
“班2”的被通假字。“辯1”的繁體字。
(1)治理。
(2)指治理的才干。
(3)駁正。
(4)謂敘事、說理明白清楚。
(5)指明了,了解。
(6)敏慧,聰明。
(7)爭辯;辯論。
(8)指論說、分析。
(9)謂言辭或文辭華美、巧妙。
(10)指華美巧妙的言辭或文辭。
(11)巧言;會說話。
(12)指文辭雄辯。
(13)通“辨”。辨別;區分。
(14)通“辨”。不同,差異。
(15)通“俾”。
(16)通“徧”。都,全。
(17)通“徧”。指一個過程完畢。
(18)通“胖”。古時祭祀時用的半體牲。
(19)通“變”。
(20)通“辦”。備辦。
(21)文體名。
[②][pián]
[《集韻》毗連切,平,並。]
通“便2”。“辯2”的繁體字。
參見“辯2佞”、“辯2辯”。
[③][biǎn]
“辯3”的繁體字。通“貶1”。
減損。
音韻參考
[廣 韻]:符蹇切,上28獮,biàn,山開三上仙B並
[平水韻]:上聲十六銑
[粵 語]:bin6
[閩南語]:pian7
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解釋 【酉集下】【辛字部】 辯; 康熙筆畫:21; 頁碼:頁1252第14同辨。【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履卦】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又詳審也。【周禮·天官】惟王建國,辯方正位。 又明悉也。【易·大有】明辯晳也。 又【集韻】巧言也。【禮·王制】言僞而辯。【史記·荀卿傳】鄒衍之術,迂大而閎辯。 又爭辯也。【禮·鄕飮酒義】不慢不爭,則遠于鬭辯矣。 又【說文】治也。【書·酒誥】勿辯乃司。【左傳·昭元年】主盟者誰能辯焉。【註】辯,治也。 又微辯,諷諭也。【禮·儒行】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 又與徧通。【禮·樂記】其治辯者其禮具。【註】辯,徧也。【史記·五帝紀】辯于羣神。【書·舜典】作徧。 又與平通。【字彙補】平均也。【史記·五帝紀】辯秩東作,辯秩西成。【書·堯典】作平。 又【五音集韻】下辯,地名。在武鄕。 又【集韻】【韻會】筆列切【正韻】必列切,??音?。與貶同。【周禮·秋官·士師】若邦兇荒,則以荒辯之法治之。【註】辯,當爲貶。遭饑荒,則??罰、國事有所貶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