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字典
[①][rèn]
[《廣韻》而振切,去震,日。]
[《廣韻》而證切,去證,日。]
“認1”的繁體字。
(1)認識;辨別。
(2)認為;看作。
(3)引申為把本無某種親密關系的人看作有某種親密關系。
(4)承認。
(5)引申為承認、肯定由于某種原因而疏遠的本來存在于人與人之間的某種親密關系。
(6)應允承擔;愿意承受。
(7)記得。
(8)認命;認吃虧(后面要帶“了”)。
(9)用同“任”。任憑。
(10)用同“仍”。沿襲。參見“認舊”。
音韻參考
[廣 韻]:而振切,去21震,rèn,臻開三去眞A日
[平水韻]:去聲十二震
[粵 語]:jan6jing6
[閩南語]:jim7,jin7,lim7,lin7
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解釋 【酉集上】【言字部】 認; 康熙筆畫:14; 頁碼:頁1161第18【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振切,音刃。【玉篇】識認也。【增韻】辨識也。【關尹子·二柱篇】渾人我同天地,而彼私智認而已之。【後漢·卓茂傳】時嘗出行,有人認其馬,解與之,他日別得,亡者詣府送還。【元史·王克敬傳】臨事不認眞,豈盡忠之道乎。 又錯認,水酒名。見【南宋市肆記】。 又【讀書通】與仞通。【前漢·儒林傳】孟喜因不肯仞。 又【韻會】與訒通。詳訒字註。 又【廣韻】【正韻】而證切【集韻】如證切,??仍去聲。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