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字典
[①][jì]
[《廣韻》居吏切,去志,見。]
“記1”的繁體字。
(1)不忘,把印象保持在腦中。
(2)記錄;載錄。
(3)公牘;札子。
(4)指典籍;著作。
(5)文體名。以敘事為主,兼及議論抒情和山川景觀的描寫。晉陶潛有《桃花源記》。
(6)記述或解釋典章制度的文字。如《周禮·考工記》、《禮記》、《大戴禮記》。
(7)印章;鈐記。
(8)表記;標志。
(9)皮膚上生來就有的深色的斑。
(10)動量詞。打一下叫打一記。
(11)佛教語。佛對弟子和發愿心修行的人,預言其將來成果作佛的事叫“記”。以之授與其人叫“授記”,受者謹領叫“受記”。
(12)通“其”。語助詞。
(13)通“計”。參見“記會”。
音韻參考
[廣 韻]:居吏切,去7志,jì,止開三去之見
[平水韻]:去聲四寘
[粵 語]:gei3
[閩南語]:ki3
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解釋 【酉集上】【言字部】 記; 康熙筆畫:10; 頁碼:頁1149第02【唐韻】【集韻】【韻會】??居吏切,音冀。【說文】疏也。【徐曰】謂一一分別記之也。【博雅】識也。【釋名】紀也。【玉篇】錄也。【廣韻】志也。【書·益稷】撻以記之。【傳】使記識其過也。【禮·王制】太史典禮執??記。【註】國有禮事,則豫執??策,記載所當行之禮儀。【唐書·于志寧傳】左有記言之史,右有記事之官。【關尹子·五鑑篇】昔遊再到,記憶宛然。 又【博雅】書也。【前漢·蕭望之傳】待詔鄭朋奏記于蕭望之。【註】記,書也。奏記自朋始。【文心雕龍】後漢始有公府奏記,記之言志,進己志也。 又【正字通】文符也。【後漢·鍾離意傳】少爲郡督郵,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府下記案考之,意封還記,太守甚賢之。 又官名。【後漢·百官志】記室令史,主上表章報書記。 又與其通。【字彙補】助語辭。【詩·王風】彼其之子。【箋】其或作記。或作己。讀聲相似。 又葉茍起切,音幾。【崔琰·述初賦】望高密以亟征,戾衡門而造止。覿游夏之峩峩,聽大猷之篇記。一說本作紀,紀與止葉,譌作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