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 櫸
(櫸)
jǔ ? ㄐㄩˇ
◎ 〔山毛櫸〕落葉喬木,高可達二十余米,木材堅硬,可做枕木、家具。亦稱“水青岡”。
◎ 落葉喬木,和榆相近,木材耐水,可造船。
詳細解釋
詳細字義
◎ 櫸
櫸 jǔ?
〈名〉
櫸樹 [Schneider zelkova]。一種榆科落葉喬木( Zelkova schneideriana ),葉互生、排為兩行、橢圓狀卵形、單鋸齒,花單性、雌雄同株,堅果小、球形,木材堅實,為上等家具用材,還供建筑、造船用,分布于中國、日本、朝鮮
櫸樹,山中處處有之,皮似檀槐,葉如櫟槲。——《本草綱目》
漢語字典
[①][jǔ]
[《廣韻》居許切,上語,見。]
亦作“欅1”。“櫸1”的繁體字。
(1)木名。榆科落葉喬木。葉互生,橢圓狀卵形,有毛。葉、木皮可入藥。木質堅實,紋理細,耐水濕,可供造船、建筑、橋梁等用。
(2)見“櫸柳”。
音韻參考
[平水韻]:上聲六語
[國 語]:jǔ
[粵 語]:geoi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