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 指
zhǐ ? ㄓˇ
◎ 手伸出的支體(腳趾亦作“腳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紋。指印。屈指可數。
◎ 量詞,一個手指的寬度:下了三指雨。
◎ (手指或物體尖端)對著,向著:指著。指畫。指南針。指手畫腳。
◎ 點明,告知:指導。指引。指正。指責。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揮。指日可待。
◎ 直立,豎起:令人發(fà)指(形容極為憤怒)。
◎ 意向針對:指標。指定。
◎ 古同“旨”,意義,目的。
英文翻譯
◎ 指
depend on digit finger indicate point
詳細解釋
詳細字義
◎ 指 zhǐ?
〈名〉
(1) 手指。手掌的五個終端部分之一 [finger]
指,手指也。——《說文》
駢拇枝指。——《莊子·駢拇》
是猶傴身而好升高也,指其頂者愈眾。——《荀子·儒效》
指如削蔥根。——《玉臺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兩鬢蒼蒼十指黑。——唐· 白居易《賣炭翁》
以指叩門。——明· 歸有光《項脊軒志》
雖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虞初新志·秋聲詩自序》
(2) 又如:指下(手指按下,比喻診脈看病);伸手不見五指;屈指可數;指甲,指爪(指紋痕跡,手指尖端,指端背面扁平的表皮角質層);指尺(古時以中指的中節為一寸);指掌(手指和手掌);指語(啞語的一種,以手指形狀、姿勢表示拼音字母)
(3) 足指也叫做指 [toe]
乃捫足曰:“虜中吾指。”——《史記·高祖本紀》
(4) 近代誤寫作“趾”
(5) 意旨;意向 [intention]
其指極大。——《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承從天之指。——《管子·侈靡》。注:“指,意也。”
大將軍陰受上指。——《漢書·李廣傳》
乃論六家之要指。——《漢書·司馬遷傳》
(6) 又如:指約(旨意簡約);指略(要旨);指象(天以景象示意);指意(指意,意向)
(7) 一個手指的寬度 [finger breadth;digit]。如:肝大三指;二指寬
詞性變化
◎ 指 zhǐ?
〈動〉
(1) 指向;指著 [point at;point to]
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宋· 王安石《傷仲永》
微指左公。——清· 方苞《左忠毅公逸事》
不能指其一端。——《虞初新志·秋聲詩自序》
右手指卷。——明· 魏學洢《核舟記》
(2) 又如:指景(指著太陽,“指日心誓,嘆以自明也”);指天誓日(指著天、日發誓,表明心跡);指東劃西(指手劃腳做手勢)
(3) 指定 [appoint]
望路殊未窮,指期今已促。——唐· 杜德輿《奉使宜春渡新淦江》
(4) 又如:指省(由官員出一筆錢,免去抽簽,自己指定任職省分);指克(指定期限);指配(指定許配)
(5) 指示 [instruct]
辭也者,各指其所也。——《易·系辭上》
(6) 又如:指麾(發令調度;指揮);指受(指注。受命,指示,指點);指辦(指派辦理);指裁(指示,裁奪)
(7) 指點 [show how]
指迷團靈心講射,擅巧技妙算談天。——《鏡花緣》
(8) 又如:指顧(手指目顧);指受(指點;傳授);指訣(指點要訣);指告(指點曉諭);指喻(指正告知)
(9) 指責 [censure]
里諺曰:“千人所指,無病而死。”——《漢書·王嘉傳》
(10) 又如:指搠(指指點點;指手畫腳);指切(指摘;指責);指首(指名告發);指怒(議論指斥)
(11) 誣指 [frame sb.]
灑家又不曾殺你,你如何拿住灑家,妄指平人。——《水滸全傳》
(12) 又如:指攀(招供時攀扯牽連別人);妄指(無證誣告)
(13) 闡明,陳述 [state]。如:指宜(指事類情。闡明,闡述整理);指申(指陳,指言;陳述,指明)
◎ 指 zhǐ?
〈形〉
(1) 豎起 [vertical]
發盡上指冠。——《戰國策·燕策》
頭發上指,目眥盡裂。——《史記·項羽本紀》
(2) 又如:直指(筆直指向);指冠(頭發直豎)
(3) 通“旨”。美好 [fine]
不時宜,不敬交,…,雖指,非禮也。——《荀子》
漢語字典
[①][zhǐ]
[《廣韻》職雉切,上旨,章。]
(1)手指。
(2)腳趾。
(3)用手指指著;對著。
(4)謂物體的尖端對著。
(5)意思上所指。
(6)向,向目標前進。
(7)指示,指點。
(8)謂指使;指派。
(9)斥責。
(10)誣指;攀扯。
(11)指望;依靠。
(12)直立;豎起。
(13)量詞。用以計算人口。
(14)量詞。一個手指的寬度叫一指。
(15)用同“黹”。縫紉;刺繡。
(16)我國古代哲學術語。謂事物的共性、概念或指稱。
(17)旨意;意向。
(18)通“旨”。美好。
(19)通“稽”。考核。
音韻參考
[上古音]:脂部照三母,tjiei
[廣 韻]:職雉切,上5旨,zhǐ,止開三上脂B章
[平水韻]:上聲四紙
[唐 音]:*ji?
[國 語]:zhǐ
[粵 語]:zi2
[閩南語]:chi2,ki2
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解釋 【卯集中】【手字部】 指; 康熙筆畫:10; 頁碼:頁429第20〔古文〕??【唐韻】職雉切【集韻】【韻會】軫視切,??音旨。【說文】手指也。【易·說卦】艮爲指。【疏】取其執止物也。【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 又【廣韻】斥也。【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 又示也。【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 又【增韻】指麾也。【禮·曲禮】六十曰耆指使。【註】指事使人也。【前漢·賈誼傳】頤指如意。【註】但動頤指麾,則所欲皆如意。 又直指,官名。【前漢·武帝紀】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衣,杖斧,分部,逐捕羣盜。 又與旨恉通。意向也。【書·盤庚】王播告之修,不匿厥指。【前漢·孔光傳】不希指茍合。【註】希望天子之旨意也。 又歸趣也。【孟子】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前漢·河閒獻王傳】文約指明。【註】指,謂義之所趨,若人以手指物也。 又美也。【荀子·大略篇】不時宜,不敬交,不驩欣,雖指非禮也。 【集韻】或從月作脂。
考證:〔【定十四年】闔廬傷將指。〕 謹照原文闔廬上增以戈擊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