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 處
(處)
chǔ ?ㄔㄨˇ
◎ 居住:穴居野處。
◎ 存在,置身:設身處地。處心積慮。處世。
◎ 跟別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處。
◎ 決定,決斷:處理。
◎ 對犯錯誤或有罪的人給予相當的懲戒:處罰。處決。
◎ 止,隱退:處暑。
英文翻譯
◎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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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解釋
詳細字義
◎ 處
處、処 chú
〈動〉
(1) (會意。從口,從文,或從處,虍( hū)聲。“處”即“處”的古字,于六書為會意。金文加聲旁“虍( hù)”變成了形聲字。本義:中止;停止)
(2) 同本義 [stop]
処,止也。得幾而止。——《說文》
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易·系辭上》
處者處。——《禮記·射義》。注:“猶留也。”
譬之如牛馬處暑之既至。——《國語·楚語》。注:“止也。”
日月不恒處,人生忽若離。——三國 魏· 曹植《浮萍篇》
(3) 居住;生活 [dwell]
莫敢遑處。——《詩·召南·殷其靁》
占右穴居而野處。——《易·系辭下》
淖約若處子。——《莊子·逍遙游》。釋文:“在室女也。”按,凡士或女未用皆稱處。
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范仲淹《岳陽樓記》
(4) 又如:穴居野處;處婦(居家的婦女);處處(居其所當居的地方);處勢(居于有權勢的高位);處逸(生活在安逸之中);處安思危(居安思危)
(5) 居家不仕,隱居 [withdraw from society and live in solitude]
處士橫議。——《孟子》
處人以譽尊。——《淮南子·主術》。謂有道藝在家隱居不仕者。
(6) 又如:處人(居家不出之人;隱士);處家(居家;在家里)
(7) 懲罰 [punish]
議罪處罰。——《漢書·師丹傳》
(8) 又如:處制(處罰);處斬(執行斬決)
(9) 治理;辦理 [manage]
德以處事。——《左傳·文公十八年》
(10) 又如:處制(處理;辦理);處斷(處理決斷);處方(給病人開藥方)
(11) 決斷;定奪 [judge]
臣愚不能處也。——《漢書·谷永傳》。注:“斷決也。”
(12) 又如:處正(猶裁決);處變(處置事變)
(13) 主持;執掌[take charge of;preside over]。如:處位(居位);處勢(所處的地位);處館(在私塾中教書;做私熟先生);處實(務實)
(14) 對待 [treat]
何以處我?——《禮記·檀弓下》
(15) 又如:處待(處置;對待);處物(對待人和事物)
(16) 相交,交往 [get along;have social intercourses with]
與貴酋處二十日,爭曲直,屢當死。——文天祥《指南錄后序》
(17) 又如:處不來;處常(長遠相處);處交(結交,社交)
詞性變化
◎ 處
處 chǔ?
〈形〉
(1) 定,常 [steady]
喜怒無處。——《呂氏春秋·誣徒》。注:“處,常也。”
猶思故處。——《呂氏春秋·音初》
(2) 另見 chù?
基本詞義
◎ 處
處、処 chù?
〈名〉
(1) 處所;地方。人或物所在的地方 [location;place]
處,所也。——《廣韻》
五刑三次,是無隱也。——《國語·魯語上》。注:“次,處也。三處,野朝市。”
遷徙往來無常處。——《史記·五帝紀》
夫獵,追殺獸兔者狗也,而發跡指示獸處者人也。——《史記·蕭相國世家》
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賀知章《回鄉偶書》
曉看紅濕處,花重錦官城。——杜甫《春夜喜雨》
(2) 又如:住處;別處;停車處
(3) 部分;方面 [part;point]。如:好處;益處
(4) 行政機關或行政機關里的一級單位、一個部門 [department;section]。如:業務處;辦事處;政策處
(5) 另見 chǔ?
漢語字典
[①][chǔ]
[《廣韻》昌與切,上語,昌。]
亦作“処1”。“處1”的繁體字。
(1)居住;居于,處在。
(2)居家不仕,隱居。
(3)指女子居家或未嫁。參見“處女”。
(4)安居;安身。
(5)留,留下。
(6)自居。
(7)停止,止歇。
(8)對待。
(9)相處,交往。
(10)引申為相交往的人,即老朋友。
(11)交,交接;交戰。
(12)安頓;安排。
(13)引申為處置,發落。
(14)處罰,懲辦。
(15)治理;辦理。
(16)指辦法。
(17)決斷;定奪。
(18)委任,任用。
(19)當,擔任;承受。
(20)保持;執持。
(21)主持;執掌。
(22)謀生,維持生活。
(23)審度;辨察。
(24)分別。
(25)成立,建立。參見“處家”。
(26)占,占有。
(27)生病。
(28)享有;據有;取。
(29)籌劃,設法;打算,著想。
(30)聚,聚集。
(31)常,定準。
(32)姓。周有處子。見《尚友錄》卷十五。
[②][chù]
亦作“処2”。“處2”的繁體字。
(1)處所,地方。
(2)部分;方面。
(3)時,時候。
(4)行政機關或行政機關里的一級單位、一個部門。如清代中央機關中有軍機處、侍衛處。現在的政府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有人事處、總務處、技術情報處等。
(5)量詞。
(6)語氣助詞,表感嘆。相當于“呵”,“啊”。
音韻參考
[上古音]:魚部穿三母,thjia
[平水韻]:上聲六語·去聲六御
[國 語]:chù,chǔ
[粵 語]:cyu3
[閩南語]:chhu3,chhi3
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解釋 【申集中】【虍字部】 處; 康熙筆畫:11; 頁碼:頁244第19【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又【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又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 【說文】作処。 【廣韻】俗作?。
考證:〔【詩·王風】其後也處。〕 謹照原書王風改召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