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 均
jūn ?ㄐㄩㄣˉ
◎ 平,勻,引申為調和:均衡。勢均力敵。平均。
◎ 皆,都,老少均安。
◎ 中國漢代計量單位,一均等于二千五百石。
◎ 古同“韻”,和諧的聲音。
◎ 〔均鐘〕古代樂器。
◎ 古同“鈞”,造瓦器的轉輪。
英文翻譯
◎ 均
all equal without exception
詳細解釋
詳細字義
◎ 均 jūn?
〈形〉
(1) (形聲。從土,勻聲。“勻”亦兼表字義。合起來指土地分配均平。本義:均勻;公平)
(2) 同本義 [equal;even;fair;just]
均,平也。——《說文》
乃均土地。——《周禮·小司徒》
土均。——《周禮·序官·均人》
大夫不均。——《詩·小雅·北山》
而患不均。——《論語·季氏》
蓋均無貧。
性行淑均。——諸葛亮《出師表》
霜露所均。——南朝梁· 丘遲《與陳伯之書》
有無不均。——清· 方苞《獄中雜記》
(3) 又如:均壹(公平專一);均浹(平均而普遍);均人(官名。周禮地官之屬。掌平均土地征役);均徧(公平周徧);均辨(公平);均平(均勻公平);均遍(均勻周遍);均種(指種植的間隔均勻適度)
(4) 等同,相同 [equal]
德雖如舜,不免形均。——《荀子·君子》
(5) 又如:均權(權勢相等);均科(同等之罪);均敵(猶對等);均禮(行對等之禮)
詞性變化
◎ 均 jūn?
〈動〉
(1) 使…同樣;平分 [divide equally;share out equally]
我行法,當等貴賤,均貧富。——《續資治通鑒》
(2) 又如:均攤;均貧富
(3) 調和,調節 [adjust]。如:均兩浙雜稅;均和(調和,協調);均節(調節);均適(調節適應)
(4) 衡量,比較 [weigh]
均之二策。——《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5) 又如:均工(按日計酬)
◎ 均 jūn?
〈副〉
(1) 皆,都,全部 [without exception;all]
均欲奮勇出城。——《廣東軍務記》
均被火燒。
(2) 又如:諸事均已辦妥
◎ 均 jūn?
〈名〉
(1) 一種制造陶器所用的轉輪,又稱“陶旋輪”,后喻國政 [wheel]
秉國之均。——《詩·小雅·節南山》
猶立朝夕于運均之上。——《管子·七法》
(2) [計數或計量的] 單位,用以度量其他同類量的標準量,特指古代的一種重量單位,古代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 [a measurement unit]
夫先王之制鐘也,大不出均,重不過石。——《風俗通義·鐘》
輟舂哀國均。——《文選·任昉·出郡傅舍哭范仆射》
令官作酒,以二千五百石為一均。——《漢書》
(3) 中國水名 [Jun river]。漢水支流之一,上、中游為河南淅河,至河南淅川縣與丹水合為均水,也稱“丹江”
(4) 中國州名 [Jun prefecture]。今為湖北省均縣
(5) 中國宋代瓷窯名,在今河南省禹縣 [Jun kiln]
漢語字典
[①][jūn]
[《廣韻》居勻切,平諄,見。]
“旬2”的被通假字。
(1)古代制造陶器的轉輪。
(2)公平;均勻。
(3)普遍;全面。
(4)皆;都。
(5)等同。
(6)調和;調節。
(7)衡量;比較。
(8)古代計量單位。
(9)通“袀”。
[②][yùn]
[《集韻》王問切,切焮,云。]
(1)古代校正樂器音律的器具。
(2)“韻”的古字。
(3)通“耘”。參見“均2田”。
音韻參考
[上古音]:真部見母,kiuen
[廣 韻]:居勻切,上平18諄,jūn,臻合三平諄見
[平水韻]:上平十一真
[唐 音]:guin
[國 語]:jūn,yùn
[粵 語]:gwan1kwan1wan6
[閩南語]:kin1
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解釋 【丑集中】【土字部】 均; 康熙筆畫:7; 頁碼:頁224第31【唐韻】居勻切【集韻】【韻會】【正韻】規倫切,??音鈞。【說文】平也。【詩·小推】大夫不均。【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土均之法,均齊天下之政。【春官】軍禮有五二日大均之禮,恤衆也。 又調也。【詩·小雅】六轡旣均。 又徧也。【易·說卦】坤爲均。【莊子·寓言篇】萬物皆種也。以不同形相禪,始卒循環,莫得其倫,是謂天均。 又天子設四代之學,曰成均,見【禮·文王世子註】。 又造瓦之具,旋轉者也。董仲舒曰:泥之在均,惟甄者之所爲。 又樂器。【禮·樂記】樂所以立均。【尚書疏】堂上之樂,皆受笙均。堂下之樂,皆受磬均。【後漢·律歷志】冬夏至,??八音,聽五均。【註】均,長七尺,繫以絲,以節樂音。 又均服,戎服也。【左傳·僖五年】均服振振。亦作袀。 又地名。均,古麇國,在襄陽。【唐書·中宗紀】嗣聖元年,太后遷帝房州。又遷于均。 又【集韻】王問切【正韻】禹慍切,??音韻。【說文先訓】古無韻字,均卽韻也。 又與專切,音沿。【史記·夏本紀】均河海,通淮泗。【鄭元曰】均讀沿。 又葉古頑切,音鰥。【韓愈·孟郊失子詩】問天生下人,薄厚胡不均。夫曰天地人,由來不相關。 又通作鈞。【書·泰誓】厥罪惟鈞。 又或作旬。【禮·內則】旬而見。【周禮·地官】均人公旬用三日。【註】均古通旬。別作??。
考證:〔【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土均之法,鈞齊天下之政。〕 謹照原文鈞改均。〔又地名。均,古麋國,在襄陽。〕 謹按春秋左傳有麇國無麋國,麋改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