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基本解釋
我國行使審判權的國家審判機關。分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等。
成語(Idiom):人民法院
發音(Pronunciation):rén mín fǎ yuàn
基本含義(Basic Meaning):指代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司法機關,代表人民行使審判權力。
詳細解釋(Detailed Explanation):人民法院是中國司法系統中的最高司法機關,負責審理各類法律案件,保護人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使用場景(Usage Scenarios):用于描述司法機關、法律審判、法律權威等相關場合。
故事起源(Story Origin):人民法院一詞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人民法院的設立是為了保障人民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秩序的穩定和公正。
成語結構(Structure of the Idiom):主要由“人民”、“法院”兩個詞組成,形象地表達了法院作為人民的代表,行使審判權力的含義。
例句(Example Sentences):
1. 人民法院是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機構。
2. 他將會被送到人民法院接受審判。
記憶技巧(Memory Techniques):可以通過聯想記憶,將“人民法院”與司法機關、法律權威等概念聯系起來,加深記憶。
延伸學習(Extended Learning):進一步了解中國司法制度和人民法院的職責、組織結構等方面的知識,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運用這個成語。
舉例不同年齡層學生對這個詞語的造句:
1. 小學生:人民法院是保護我們的權益的地方。
2. 初中生:他的案件將會被送到人民法院審理。
3. 高中生:我希望將來能成為一名優秀的法官,為人民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