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
開展加強基層建設年活動,要認真解決影響科學發展的難點問題、影響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關鍵問題,把服務發展、服務穩定、服務民生、服務群眾作為重要內容,組織引導黨政機關和干部下基層“接地氣”、轉作風增才干、察民情辦實事,錘煉黨性、凈化心靈,抓好基層、打牢基礎。下面是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的內容,歡迎閱讀。
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1
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統籌推進鄉鎮(街道)和城鄉社區治理,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工程。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夯實國家治理根基,現就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增強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力為關鍵,以加強基層政權建設和健全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為重點,以改革創新和制度建設、能力建設為抓手,建立健全基層治理體制機制,推動政府治理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提高基層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
(二)工作原則。堅持黨對基層治理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基層治理全過程、各方面。堅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強化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分層推進、分步實施,向基層放權賦能,減輕基層負擔。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基層治理共同體。
(三)主要目標。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建立起黨組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履責、各類組織積極協同、群眾廣泛參與,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健全常態化管理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治理機制,構建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開放共享的基層管理服務平臺;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機制全面完善,基層政權堅強有力,基層群眾自治充滿活力,基層公共服務精準高效,黨的執政基礎更加堅實,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在此基礎上力爭再用10年時間,基本實現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國特色基層治理制度優勢充分展現。
二、完善黨全面領導基層治理制度
(一)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健全基層治理黨的領導體制。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舉,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領導基層治理的堅強戰斗堡壘,使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的作用得到強化和鞏固。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對基層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統一領導,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健全在基層治理中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的有關制度,涉及基層治理重要事項、重大問題都要由黨組織研究討論后按程序決定。積極推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居)民委員會主任、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注重把黨組織推薦的優秀人選通過一定程序明確為各類組織負責人,確保依法把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有關要求寫入各類組織章程。創新黨組織設置和活動方式,不斷擴大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持續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加強日常監督,持續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二)構建黨委領導、黨政統籌、簡約高效的鄉鎮(街道)管理體制。深化基層機構改革,統籌黨政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和編制資源,設置綜合性內設機構。除黨中央明確要求實行派駐體制的機構外,縣直部門設在鄉鎮(街道)的機構原則上實行屬地管理。繼續實行派駐體制的,要納入鄉鎮(街道)統一指揮協調。
(三)完善黨建引領的社會參與制度。堅持黨建帶群建,更好履行組織、宣傳、凝聚、服務群眾職責。統籌基層黨組織和群團組織資源配置,支持群團組織承擔公共服務職能。培育扶持基層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社會組織。支持黨組織健全、管理規范的社會組織優先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服務項目。搭建區域化黨建平臺,推行機關企事業單位與鄉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聯建共建,組織黨員、干部下沉參與基層治理、有效服務群眾。
三、加強基層政權治理能力建設
(一)增強鄉鎮(街道)行政執行能力。加強鄉鎮(街道)黨(工)委對基層政權建設的領導。依法賦予鄉鎮(街道)綜合管理權、統籌協調權和應急處置權,強化其對涉及本區域重大決策、重大規劃、重大項目的參與權和建議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依法賦予鄉鎮(街道)行政執法權,整合現有執法力量和資源。推行鄉鎮(街道)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優化鄉鎮(街道)行政區劃設置,確保管理服務有效覆蓋常住人口。
(二)增強鄉鎮(街道)為民服務能力。市、縣級政府要規范鄉鎮(街道)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公共安全等事項,將直接面向群眾、鄉鎮(街道)能夠承接的服務事項依法下放。鄉鎮要圍繞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等任務,做好農業產業發展、人居環境建設及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關愛服務等工作。街道要做好市政市容管理、物業管理、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社會組織培育引導等工作。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鄉村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鄉鎮(街道)政務服務流程,全面推進一窗式受理、一站式辦理,加快推行市域通辦,逐步推行跨區域辦理。
(三)增強鄉鎮(街道)議事協商能力。完善基層民主協商制度,縣級黨委和政府圍繞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確定鄉鎮(街道)協商重點,由鄉鎮(街道)黨(工)委主導開展議事協商,完善座談會、聽證會等協商方式,注重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用。探索建立社會公眾列席鄉鎮(街道)有關會議制度。
(四)增強鄉鎮(街道)應急管理能力。強化鄉鎮(街道)屬地責任和相應職權,構建多方參與的社會動員響應體系。健全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細化鄉鎮(街道)應急預案,做好風險研判、預警、應對等工作。建立統一指揮的應急管理隊伍,加強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每年組織開展綜合應急演練。市、縣級政府要指導鄉鎮(街道)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強化應急狀態下對鄉鎮(街道)人、財、物支持。
(五)增強鄉鎮(街道)平安建設能力。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鄉鎮(街道)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發揮其整合社會治理資源、創新社會治理方式的平臺作用。完善基層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健全防范涉黑涉惡長效機制。健全鄉鎮(街道)矛盾糾紛一站式、多元化解決機制和心理疏導服務機制。
四、健全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一)加強村(居)民委員會規范化建設。堅持黨組織領導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制度,建立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備案制度,加強集體資產管理。規范撤銷村民委員會改設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條件和程序,合理確定村(社區)規模,不盲目求大。發揮村(居)民委員會下設的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委員會作用,村民委員會應設婦女和兒童工作等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可增設環境和物業管理等委員會,并做好相關工作。完善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履職承諾和述職制度。
(二)健全村(居)民自治機制。強化黨組織領導把關作用,規范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全面落實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資格聯審機制,堅決防止政治上的兩面人,受過刑事處罰、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及涉及宗族惡勢力等問題人員,非法宗教與邪教的組織者、實施者、參與者等進入村(社區)“兩委”班子。在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廣泛實行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拓寬群眾反映意見和建議的渠道。聚焦群眾關心的民生實事和重要事項,定期開展民主協商。完善黨務、村(居)務、財務公開制度,及時公開權力事項,接受群眾監督。強化基層紀檢監察組織與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的溝通協作、有效銜接,形成監督合力。
(三)增強村(社區)組織動員能力。健全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聯系群眾機制,經常性開展入戶走訪。加強群防群治、聯防聯治機制建設,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狀態下,由村(社區)“兩委”統籌調配本區域各類資源和力量,組織開展應急工作。改進網格化管理服務,依托村(社區)統一劃分綜合網格,明確網格管理服務事項。
(四)優化村(社區)服務格局。市、縣級政府要規范村(社區)公共服務和代辦政務服務事項,由基層黨組織主導整合資源為群眾提供服務。推進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依托其開展就業、養老、醫療、托幼等服務,加強對困難群體和特殊人群關愛照護,做好傳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加強綜合服務、兜底服務能力建設。完善支持社區服務業發展政策,采取項目示范等方式,實施政府購買社區服務,鼓勵社區服務機構與市場主體、社會力量合作。開展“新時代新社區新生活”服務質量提升活動,推進社區服務標準化。
五、推進基層法治和德治建設
(一)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建設。提升基層黨員、干部法治素養,引導群眾積極參與、依法支持和配合基層治理。完善基層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加強和規范村(居)法律顧問工作。鄉鎮(街道)指導村(社區)依法制定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健全備案和履行機制,確保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
(二)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健全村(社區)道德評議機制,開展道德模范評選表彰活動,注重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組織開展科學常識、衛生防疫知識、應急知識普及和誠信宣傳教育,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遏制各類陳規陋習,抵制封建迷信活動。
(三)發展公益慈善事業。完善社會力量參與基層治理激勵政策,創新社區與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慈善資源的聯動機制,支持建立鄉鎮(街道)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機制和設立社區基金會等協作載體,吸納社會力量參加基層應急救援。完善基層志愿服務制度,大力開展鄰里互助服務和互動交流活動,更好滿足群眾需求。
六、加強基層智慧治理能力建設
(一)做好規劃建設。市、縣級政府要將鄉鎮(街道)、村(社區)納入信息化建設規劃,統籌推進智慧城市、智慧社區基礎設施、系統平臺和應用終端建設,強化系統集成、數據融合和網絡安全保障。健全基層智慧治理標準體系,推廣智能感知等技術。
(二)整合數據資源。實施“互聯網+基層治理”行動,完善鄉鎮(街道)、村(社區)地理信息等基礎數據,共建全國基層治理數據庫,推動基層治理數據資源共享,根據需要向基層開放使用。完善鄉鎮(街道)與部門政務信息系統數據資源共享交換機制。推進村(社區)數據資源建設,實行村(社區)數據綜合采集,實現一次采集、多方利用。
(三)拓展應用場景。加快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推動各地政務服務平臺向鄉鎮(街道)延伸,建設開發智慧社區信息系統和簡便應用軟件,提高基層治理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政策宣傳、民情溝通、便民服務效能,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充分考慮老年人習慣,推行適老化和無障礙信息服務,保留必要的線下辦事服務渠道。
七、加強組織保障
(一)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基層治理的組織領導,完善議事協調機制,強化統籌協調,定期研究基層治理工作,整體謀劃城鄉社區建設、治理和服務,及時幫助基層解決困難和問題。加強對基層治理工作成效的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市、縣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以及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市、縣級黨委和政府要發揮一線指揮部作用,鄉鎮(街道)要提高抓落實能力。組織、政法、民政等部門要及時向黨委和政府提出政策建議。
(二)改進基層考核評價。市、縣級黨委和政府要規范鄉鎮(街道)、村(社區)權責事項,并為權責事項以外委托工作提供相應支持。未經黨委和政府統一部署,各職能部門不得將自身權責事項派交鄉鎮(街道)、村(社區)承擔。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和激勵辦法,加強對鄉鎮(街道)、村(社區)的綜合考核,嚴格控制考核總量和頻次。統籌規范面向基層的督查檢查,清理規范工作臺賬、報表以及“一票否決”、簽訂責任狀、出具證明事項、創建示范等項目,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做好容錯糾錯工作,保護基層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三)保障基層治理投入。完善鄉鎮(街道)經費保障機制,進一步深化鄉鎮(街道)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編制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將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優化以黨群服務中心為基本陣地的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布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明確鄉鎮(街道)、村(社區)的辦公、服務、活動、應急等功能面積標準,按照有關規定采取盤活現有資源或新建等方式,支持建設完善基層陣地。
(四)加強基層治理隊伍建設。充實基層治理骨干力量,加強基層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各級黨委要專門制定培養規劃,探索建立基層干部分級培訓制度,建好用好城鄉基層干部培訓基地和在線培訓平臺,加強對基層治理人才的培養使用。推進編制資源向鄉鎮(街道)傾斜,鼓勵從上往下跨層級調劑使用行政和事業編制。嚴格執行鄉鎮(街道)干部任期調整、最低服務年限等規定,落實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鄉鎮工作補貼政策。建立健全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后備人才庫,實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管理。研究制定加強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政策措施,市、縣級政府要綜合考慮服務居民數量等因素制定社區工作者配備標準;健全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立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動態調整機制,落實社會保險待遇,探索將專職網格員納入社區工作者管理。加強城鄉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引導高校畢業生等從事社區工作。
(五)推進基層治理創新。加快基層治理研究基地和智庫建設,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層治理理論研究。以市(地、州、盟)為單位開展基層治理示范工作,加強基層治理平臺建設,鼓勵基層治理改革創新。認真總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經驗,補齊補足社區防控短板,切實鞏固社區防控陣地。完善基層治理法律法規,適時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研究制定社區服務條例。
(六)營造基層治理良好氛圍。選樹表彰基層治理先進典型,推動創建全國和諧社區。做好基層治理調查統計工作,建立基層治理群眾滿意度調查制度。組織開展基層治理專題宣傳。
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2
新冠肺炎疫情漫延全球,被列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遭遇的傳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公共衛生事件。如何有效應對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是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經過全國上下廣大人民群眾艱苦卓越的努力,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戰略成果。我縣處于新冠疫情發生的“震中”,在這次抗擊疫情的斗爭中,廣大黨員群眾聞令而動,克難向前,譜寫生動的抗疫之歌。
一、疫情防控中基層社會治理實效凸顯
面對突然而來的新冠疫情,各級黨組織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團結帶領廣大人民群眾,以防控為重點,以救治為前提,成功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
(一)基層黨組織發揮戰斗堡壘作用。重點體現在三個方面,發揮戰疫的統籌作用。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網絡、風險評估機制,如***還建立了“早碰頭、午研議、晚部署”的會商機制,統籌部署、安排、調度本轄區疫情防控工作;發揮戰疫的指導作用。結合各鎮各村實際,有針對性的指導下級基層黨組織如何開展疫情防控,讓下級基層黨組織有方向、有目標、有很強的可操作性;發揮戰疫的督導作用。成立專班,督導下級黨組織有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確保指揮部的各項指令貫徹落實到位。如孝昌縣委派出縣政協主要領導坐鎮白沙,對白沙的疫情防控進行精準指導和督導,取得了很好的抗疫效果。
(二)廣大黨員干部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在危機生命的重大公共衛生事件面前,黨員干部沒有退卻,勇戰抗疫一線,表現出了黨員干部為了人民生命安全不怕犧牲的黨員本色,帶頭參加宣傳發動、交通阻隔、體溫測量、物資代購等,還有的隔離在本地的黨員干部實行“雙報到”制,如隔離在白沙的黨員干部22人,主動到各黨組織報道,積極參加基層抗疫,他們為疫情防控在黑夜中堅守,在風雨中前行,在危險中篩查,在疲憊中戰斗,充分發揮黨員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
(三)社會群體發揮防疫協同作用。各基層黨組織因地制宜,充分發揮本村村務監督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組織和其他經濟社會組織、新鄉賢等特殊群體作用,引導他們成為抗疫先鋒。充分發揮社會群體的權威作用、影響作用、黨員干部聯系群眾的紐帶作用,讓社會群體帶頭和帶領群眾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很好的作用。如***五四村積極發揮新鄉賢“五老”、市場主體的示范引領作用,為疫情防控作出了積極貢獻。
(四)全社會主動配合形成快速阻隔作用。預防是疫情防控最經濟最有效的健康策略,各基層黨組織立足更精準更有效防控,全社會積極參與、主動配合,從最初的粗放式阻隔到各村指定唯一通道的硬物理隔離,沒有一個環節、一個舉措不體現在快速、高效上。正是由于全社會參與,隔離阻斷快速、高效,才能很好的防止疫情擴散,為戰疫情成果取得了積極性作用。
(五)創新方式發揮宣傳實效作用。在這次疫情防控的宣傳過程中,發揚傳統方式、創先新方式,取得很好效果。采取新媒體宣傳。通過網站、微信、短視頻宣傳,特別是運用支部微信群、村級微信群,制作朗朗上口的短視頻宣傳取得很好實效;采取新方式宣傳。通過流動音響、敲打小銅鑼、“零點行動”等方式清晨和晚上宣傳,宣傳實效更加;發揚傳統宣傳方式。村村響由指導時間播放改為全天候播放,各項防疫命令張貼全覆蓋,測溫家家走、宣傳家家到等,從群眾的配合程度看,宣傳效果良好。
二、從疫情防控看基層社會治理的短板
在整個防疫過程中,基層社會治理出現了很多值得肯定和推崇的做法,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也暴露出了一些短板和問題。
(一)從黨組織的戰斗堡壘看,有些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不強。自身能力不夠,平時學習不足,缺乏應急事件發生時的駕馭能力和統籌能力;做群眾工作方法不多,僅局限于簡單粗暴的工作方法,缺乏細致暖心的工作技巧;模范作用發揮不夠,不能以身作則,缺乏以身示范的勇氣。
(二)從黨員干部的先鋒模范看,模范作用隨著抗疫時間的延長逐漸弱化。在日常檢測方面,開始檢測工作有序開展,隨著時間的延長,體溫檢測不到位,出現登記多、測溫少現象;在志愿服務方面,有的黨員在志愿初期,熱情高漲,隨著時間的延長,志愿熱情逐漸減弱,有的出現有償志愿現象;
(三)從群眾對疫情的配合程度看,存在著良莠不齊現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著極少數不配合行為,在防疫舉措上不夠配合。仍然存在人員聚集聊天、不帶口罩、甚至聚集打麻將等現象;在隔離點的設置上不夠配合。認為密接者隔離點設立在那里,就是把病毒帶到了那里,存在不支持、不配合現象;在救災物資分發上不夠配合。少數群眾對救災的性質不理解,導致救災物資難以發放到位,存在著發放救災物資后,與疫情防控對著干現象。
(四)從各鄉鎮的基礎設施看,抗疫條件嚴重不足。物資儲備不足。存在口罩、防護服、消毒液、隔離點床被等嚴重不足現象;硬件不足。在這次疫情救治過程中,充分暴露出鄉鎮衛生院在醫療技術設備、發熱病人留觀點病房、醫護車輛等方面不足的現狀;醫護人員及醫療技術水平欠缺。難以適應基層衛生院應急處突的技術需求和技術力量支撐,為基礎衛生院分診、救治帶來新的挑戰。
三、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的建議
基層社會治理是國家社會治理的前檐和最后一公里。為了切實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必須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相輔相成的有機整體,治理體系是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制度保障,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治理體系的效能體現。
(一)進一步完善基層社會治理模式。社會治理體系的完善需要建立多種體制機制共存,建立完善基層社會治理的黨委領導機制。鄉鎮黨委和村級黨組織是黨在農村的基層組織,村黨組織全面領導村民委員會及村務監督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組織和其他經濟社會組織。必須把基礎黨組織建成堅強戰斗堡壘,把黨的領導建成基層社會治理的組織保障。,建立完善基層社會治理的社會協同機制。建立以基層黨組織為領導、村民自治組織和村務監督組織為基礎、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合作組織為紐帶、其他經濟社會組織為補充,婦聯、團支部、殘聯、新鄉賢參與的社會協同機制,實現社會治理成果共建、共治、共享。建立完善基層社會治理的公眾參與機制。實踐表明,單純依靠黨委領導、行政執行無法有效解決處于政府治理體系末端的鄉村治理問題,必須構建群眾動員機制,增強社會號召力,組織調動村民的主體作用,激發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引導他們逐漸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主體,這是村級治理運行過程中的核心機制。建立完善基層社會治理的法制保障機制。依法治國是國家發展進程中的一個重要階段,健全社會公平正義的法治保障制度,可有效推進基層社會治理。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讓人們在法律的保護下生活和開展工作;引導人民自覺遵守法律,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教育人民在基層社會治理中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彰顯法律威嚴。
二是提升基層黨組織的治理領導能力。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必須增強“四力”,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在基層治理中,村級黨組織應該充分發揮政治領導作用,全面領導村民委員會及村務監督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組織和其他經濟社會組織。組織動員群眾,借鑒現代治理理念和工具,完善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模式。同時應該清醒地認識到,當前鄉村治理所面臨的核心問題,不是做什么,而是如何做。
三是提升社會群體的治理協同能力。引導社會群體學習基層社會治理知識,積累社會治理經驗,以真情推倒心理圍墻,以坦誠架設心靈橋梁,以熱心縮短心理距離,加大群眾凝集力,引導他們堅持規則治理與價值引領的融合,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建立社會協同機制,發揮其在自主治理、參與服務、協同管理等方面作用,加大社會群體在品行上、思想上、經濟上、志向上的幫扶力度,凝聚全民形成積極向上的正能量的共識。
四是提升基層群眾的治理參與能力。緊緊依靠群眾、積極發動群眾、有效組織群眾歷來是黨的政治優勢,是黨的群眾路線的重要體現,直接關系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落實和工作成效。加強基層社會治理,要緊緊相信群眾、發動群眾、凝聚群眾、依靠群眾,不斷激發群眾在基層社會治理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形成有效動員所必需的價值基礎和理念認同,充分發揮基層群眾的主人翁作用,提什治理能力。
五是推進基層自治、法制、德治的有機統一。在推進基層社會治理中,以自治消化矛盾,以法治定紛止爭,以德治春風化雨,要將自治、法治、德治有機結合,知行合一,才能創造更好的治理環境和治理效果。要以自治激發民主活力。推進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實踐,充分體現農民意愿,保障農民權益,激發農民自治熱情。要以法治推進現代治理。規范農村基層行政執法程序,將政府涉農事項納入法治化軌道。大力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法律進鄉村”創建活動,培養農村“法律明白人”。要充分運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解決基層社會治理中出現的問題,讓農民認知法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要以德治引導文明鄉風。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提倡喜事新辦、喪事簡辦、弘揚孝道、尊老愛幼、扶殘助殘、和諧敦睦,培育良好的村風、民風,加強和改善鄉村治理,弘揚崇德向善的社會新風尚。
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3
總體來講,近年來,隨著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深入,鄉村逐步形成了百姓安居、產業興旺、鄉風文明的嶄新面貌。但從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看,離現代化水平還有較大距離。一是干部履職能力不強。優秀人才不愿意回到鄉村,村干部老齡化現象突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有的大字不識一個、有的工作簡單粗暴,學習意識不強,村干部的文化素質、履職能力、管理水平得不到提高。二是群眾參與程度不高。大多數群眾只管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對村級事務的好壞“漠不關心”,即使參與被動性很強,群眾的主體作用發揮不到位。三是法治意識不強。大部分農民法治思維欠缺、法治觀念淡薄、依法維權意識弱化,像農村經常遇到的矛盾糾紛,大多數情況不是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反而多是去上訪或是過激行為激化矛盾。
基層治理能力高低決定了未來能否快速實現鄉村振興。因此,我們應從農民、農村、農業著眼,快速提高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一是把基層黨的建設擺在首要位置。著力提升黨組織標準化規范化水平,讓基層黨組織更好的領好隊、擔重任、唱主角、更加突出黨建引領作用,變生硬的基層管理為治理,充分調動群眾參與基層治理的積極性,從而也更好發揮基層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同時,強化“雙培雙帶”黨建先鋒工程,選優配強村干部、黨員隊伍,為實現基層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和鄉村振興提供有力組織保障。二是把服務人民群眾擺在突出位置?;鶎狱h員干部是聯系群眾的最直接的紐帶,他們與群眾的關系好不好,往往決定了群眾對黨和國家的滿意程度。因此,基層黨員干部更要牢固樹立“人民在黨心中,黨在人民身邊”的工作理念,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到行動上來。同時,加強“四議兩公開一監督”,讓普通村民對村級權力的運行聽得到、看得見、說得上,充分調動群眾參與基層治理的主動性、積極性。三是把法治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大力開展“法律進農村”活動,加強農村法治宣傳教育,讓法治理念深入民心,掃除“農民法盲”和農村“法治盲區”,積極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務,幫助農民學會運用法治思維,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同時,進一步修訂完善《村規民約》,教育引導農民群眾講文明、樹新風,敢于向一切不文明、不道德、不守法的行為作斗爭,抵制各種不良風氣的襲擾,同心同德建設“法治鄉村”。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的內容,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更多精彩內容請持續關注”查字典網“。
【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相關推薦文章:
上一篇: 教育教學改革培訓心得體會 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心得體會 下一篇: 寒假三下鄉社會實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