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道路安全實施方案 鄉鎮道路安全實施方案
通過全方位、全鏈條、多層次的整治行動。也就是說,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數、死亡人數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繼續減少。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網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鄉鎮道路安全實施方案,歡迎大家參考。
鄉鎮道路安全實施方案
為加強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全方位、全鏈條、多層次的整治行動,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道路運輸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和工作機制,全面加強道路運輸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治理,從源頭準入、監管執法、基層基礎、應急救援等環節進一步補齊各環節各領域安全監管短板,進一步夯實道路運輸安全基礎,努力實現“三個持續減少、一個堅決防止”的目標,即道路運輸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和較大道路運輸事故持續減少,堅塊防止重特大道路運輸事故,確保道路運輸安全形勢持續向好。
二、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健全道路運輸安全責任體系。
1. 督促落實企業主責。強化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場站嚴格執行安全生產、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管理有關法律和標準,建立健健全安全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嚴格落實車輛安全技術維護、駕駛人等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和動態監控等關鍵制度。
2. 構建共建共治體系。建立健全各級安委會、道交委、聯席會議工作機制,整合部門行業資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強部門協同聯動,強化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時消除隱患漏洞。充分調動行業協會、保險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道路運輸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運輸領域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交通違法行為的獎勵制度,形成社會共治的良好氛圍。
3. 推進信用體系建設。整合運用信用中國、信用交通、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等載體,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運輸領域安全生產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監管機制,依法加強客貨運輸經營行為信用評價,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對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等嚴重失信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4. 完善事故調查制度。嚴肅事故調查,加強事故原因調查分析,督促整改隱患、堵塞洞洞,依法依規從嚴查處事故責任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嚴格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管理責任。深化事故調查報告聯合審核和生產安生事故約談工作,推動地方政府、相關部門、行業落實整改。健全市場退出機制,依法依規將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清退出道路運輸市場。
5. 構建快速救援救治機制。完善道路運輸應急管理體系,提升應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態環境損害,科學及時處置突發事件,落實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風險。建立健全快速發現、及時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體”聯動工作機制,加強事故應急協調,完善救援救治保障,減少事故傷員致死致殘。
(二)進一步加強客貨車安全源頭整治。
1. 嚴格客貨車生產銷售監管。加強客貨車產生產準入、一致性監管,嚴格查處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車型。嚴禁擅自改裝機動車違法行為。嚴格落實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制度,對客貨運輸車輛產品與國家標準、公告不符的,責令企業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處罰并撤銷相關產品公告。研究建立運輸企業對道路運輸車輛產品質量缺陷的反饋處理制度。
2. 組織隱患車輛專項整治。開展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專項整治,全面排查貨車、專用車生產企業、車輛維修企業和車輛非法改裝站點。加大對貨車非法改裝企業的打擊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等違法違規突出問題。部署開展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專項治理,穩步推進超長平板半掛車和超長集裝箱半掛車治理。
3. 提升客貨車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客貨車技術標準,督促生產企業改進車輛安全設計,增設客運車輛限速警示標志,提高重載貨車動力性能和制動性能,進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車車身結構強度、座椅安裝強度,增強車輛高速行駛穩定性、抗傾覆性能;調整道路運輸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安全閥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高罐體防撞、防滑性能。鼓勵在用客車參照國家標準安裝前輪爆胎應急裝置。推動公交車安裝駕駛室隔離設施,劃設乘客安全警戒線,粘貼警示標識標語,嚴防乘客搶奪方向盤、干擾駕駛人安全駕駛。
4. 強化市場準入管理。嚴把新進入運輸市場車輛安全關口,嚴禁為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車輛辦理檢驗、登記和道路運輸證。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鼓勵“兩客一危”車輛安裝使用智能視頻監控系統。建立部門間客車登記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客車行駛證使用性質與道路運輸經營資質信息比對核查,對公路客車、旅游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辦理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先取得相應的道路經營許可。個人不得辦理大型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注冊登記。落實缺陷汽車產品召回制度,加大大中型客、貨汽車缺陷產品召回力度。
5. 加強在用客車使用性質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車(不含公交車輛),加強使用性質和營運性質比對。對存量大中型客車行駛證登記為營運類但未辦理道路運輸證的,實施重點監管,限期變更登記使用性質,并向有關部門通報;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要依法責令停止經營、從嚴處罰。已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依法辦理注銷手續。加強市場流通環節的關鍵零部件質量抽查,重點整治影響車輛運行安全的制動、轉向、輪胎等零部件總成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問題。對于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應當公開曝光,并及時啟動缺陷產品召回。
6. 加快淘汰隱患問題車輛。加大老舊客車的淘汰報廢力度,研究調整客車引導淘汰、強制報廢等政策措施,對使用時間距報廢年限1年以內的大客車,不允許改變使用性質、轉移所有權或者轉出登記地。督促客運企業及時報應淘汰老舊客車,加快淘汰報廢57座以上大客車及臥鋪客車。加強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管理,嚴格企業資格認定,嚴厲打擊非法拆解企業,禁止利用報廢機動車總成部件拼裝機動車。嚴禁違規生產、銷售低速電動車,加快淘汰在用違規車輛。
(三)進一步提升運輸行業從業人員素質。
1. 完善運輸從業人員管理制度。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構建道路運輸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標準、職業資格考試、注冊管理、繼續教育、從業管理、國際互認制度等職業資格制度體系。全面實施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制度。
2. 加強客貨運駕駛人培訓考試監管。督促機動車駕培機構和教練員嚴格執行教學大綱,落實培訓內容和培訓學時要求,在駕駛培訓考試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應急處置、急救實訓等內容,提高駕駛人職業素質能力。加強培訓質量監管,制定機動車駕培機構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實行嚴重交通事故駕駛人培訓質量、考試發證責任倒查制度。推進駕培機構監管平臺與考試系統聯網對接,實現培訓與考試信息共享。
3. 嚴把從業人員資格準入關。建立客貨運駕駛人從業信息、交通違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機制。督促運輸企業加強駕駛人聘用管理,嚴格處罰交通違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駕駛人,經營者應當及時依法解聘。加快網約車合規化進程,嚴厲查處不符合條件車輛和人員的非法經營行為,嚴禁平臺公司向未取得資質的車輛和人員提供運輸服務信息。
4. 加大宣傳曝光力度。加強“兩客一危一貨”、校車等重點車輛駕駛人的常態化培訓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強運輸從業人員警示教育,嚴格落實違法記分滿分駕駛人再教育與培訓考試。加強客運車輛規范使用安全帶宣傳提示。持續曝光“高危風險企業”“突出違法車輛”“典型事故案例”“終生禁駕人員”。
(四)進一步加大運輸企業安全隱患清理力度。
1. 推動企業規范經營。鼓勵客運企業規模化、公司化經營,積極培育集約化、網絡化經營的貨運龍頭企業,不得為個人核發大中型客車營運許可。加強企業注冊登記管理,做好道路客運企業注冊登記和許可審批的銜接,嚴格履行“雙告知”職責,建立部門間客運企業營業執照和道路客運經營許可辦理情況定期通報反饋機制。加強交通運輸新業態管理服務,強化網約車平臺企業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執行制度并報送安全事故報告,督促網絡平臺企業依法、安全、規范經營。
2. 健全安全隱患治理機制。督促運輸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防控制度,開展風險評估和危害辨識,加強運輸車輛和駕駛人動態監管。深入推進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實現安全管理、操作行為、設施設備和作業環境的標準化。督促客運企業嚴格落實《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者發生安生生產責任事故的運輸企業實施掛牌督辦,督促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經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予以關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吊銷其有關證照。
3. 加強汽車客運站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反恐怖主義法》《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以及“三不進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強道路客運安全源頭管理。強化安檢人員專業素質培訓,落實安全檢查標準規范,推動安檢設施設備更新升級,提升旅客進站安檢效率和服務質量。強化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安全管理,出臺實施統一的旅客乘坐客運車輛禁止攜帶和限制攜帶物品目錄清單。
(五)進一步加強重點車輛運輸安全治理。
1. 強化旅游客運安全監管。研究制定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旅游客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全面加強旅游客運安全管理,嚴格旅游客運安全全過程、全鏈條監管,切實提升旅游客運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運信息共享機制,加強監管平臺信息共享,開放企業、車輛、從業人員資質查詢服務,實現“正規社”“正規導”“正規車”市場格局。加大對旅行社、學校、社會團體包車行為的監督力度,嚴禁租用不具備資質的客車。推動運用電子圍欄等技術,強化旅游團組及車輛異地監管。加強網絡包車監管,嚴查違法包車、非法載客等行為。
2. 嚴格長途客運安全管理。進一步加強長途客運班車和省際包車安全監管。嚴格落實《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試行)》,規范長途客運接駁運輸管理,積極推進分段式接駁運輸。加強對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或接駁運輸情況以及屬地長途客運接駁點的監督檢查,促進長途客運車輛安全規范運行。
3. 深化貨車超限超載治理。建立源頭治超信息監管系統,推動礦山、鋼鐵、水泥、砂石“四類企業”和港口,鐵路貨場、大型物流園區、大宗物品集散地“四類場站”安裝出口稱重設施并聯網運行,防止超限超載車輛出站出場。加快推進治超站稱重設施聯網,落實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稱重和違法超限超載禁入。嚴查超限超載違法,深化“百噸王”專項整治。深入推進治超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加強超限超載車輛及其處罰信息共享,切實落實“一超四罰”措施,對違法貨車及駕駛人、貨運企業和源頭裝載企業實施處罰,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的納入失信當事人名單進行聯合懲戒。
4. 嚴密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嚴格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生生產工作的意見》和交通運輸部等六部門聯合部令《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監督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和經營企業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充裝或者裝載查驗、記錄制度,切實強化危險貨物托運、承運,裝卸、車輛運行等全鏈條安全監管。積極推動構建“政府主導、多部門協同,信息化支撐、全鏈條監管”的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防控體系,加快提升行業綜合治理能力。
5. 落實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嚴格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依法實施校車使用許可,規范發展專用校車,穩妥解決已注冊登記的專用校車無法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問題,保障校車發展與校車服務需求相適應。專項清理不符合國家校車標準但仍作為校車使用的載客汽車,明確退出期限,徹底淘汰在用的非專用校車。督促指導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嚴格落實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源頭管理、動態監管。改善校車通行條件,加強校車通行管理,提升校車通行安全水平。
6. 加強農村交通安全監管,嚴格按照《農村道路旅客運輸班線通行條件審核規則》要求,建立健全農村客運班車通行條件聯合審核機制。引導農村客運經營者更新鄉村公路營運客車推薦車型,引導農民群眾乘坐合規客運車輛。推動農村客運車輛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和視頻監控裝置,提升動態管理水平。加強延伸到農村的城市公交車安全監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區的公交車輛。清理整治農村地區變型拖拉機,嚴格加強日常監管
7. 規范城市工程運輸車監管。加強源頭管理,嚴格準入條件,完善退出機制,規范建筑工程運輸市場,強化行業監管,建立健全工程運輸車監督考核制度,將工程運輸車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情況納入渣土運輸市場準入條件,對于車輛交通違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運輸許可,嚴格限制企業參與渣土運輸招投標,督促企業完善管理制度、落實主體責任。
(六)進一步凈化道路運輸秩序。
1. 嚴查突出交通違法。對重點隧道特別是通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較多、交通流量較大的隧道,可在出入口設置監控卡口、區間測速等執法裝備,實施有效管控。借鑒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區域聯動等經驗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嚴查嚴管態勢。認真分析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農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規律特點和肇事肇禍突出的交通違法行為,加強分類指導,組織開展針對性整治,加大執法管控力度,依法從嚴查處客貨運輸車輛“三超一疲勞”等突出違法行為。
2. 嚴格落實動態監管責任。督促企業落實動態監控主體責任,加強對所屬車輛和駕駛人的動態監管,提升動態監控安裝率、入網率和上線率,中小運輸企業可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專業化機構提供技術服務,提高動態監控水平。建立重點車輛動態監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規定線路行駛、人為干擾、屏蔽信號等違法違規行為處罰標準,嚴格動態監控執法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推動重點營運車輛安裝使用北斗車載衛星定位裝置并進行計量檢測,推進系統記錄的疲勞駕駛、超速等交通違法信息納入道路交通違法執法依據。推進部門間“兩客一危”車輛和重型貨車信息及動態運行信息共享。
3. 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加大非法營運查處力度,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加強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運市場“黑企業”“黑站點“‘黑車”“黑服務區”。完善非法營運舉報查處機制,對乘客舉報的、相關部門抄送的、執法檢查過程發現的非法營運行為,一查到底、從重處理。
(七)進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護保障。 1. 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風險。深入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20xx年完成15萬公里建設任務。加快臨水臨崖、連續長陡下坡、急彎陡坡等重點路段和危橋改造整治,鼓勵雙向四車道及以上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根據公路功能設置中央隔離設施,深入開展干線公路災害防治。根據事故調查情況加強事故多發點段隱患排查整治,加強城市隧道橋粱、事故多發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學規范設置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管理設施。
2. 強化道路應急保障。推進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專業機械設備配備,全面提升冰雪天氣鏟雪除冰能力。加強惡劣天氣特別是團霧監測預警技術研究和裝備體系建設應用
3. 推進農村道路設施建設。深化“千燈萬帶”示范工程,推進農村公路平交路口信號燈、減速帶建設,根據鄉道、村道設計標準科學設置限載標志。完善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管理設施,鼓勵各地結合交通安全實際和事故情況在國省道交叉路口安裝照明設施、對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進行治理,具備條件的國省道穿鄉過鎮路段根據交通狀況增設機非隔離設施。持續清理整治“馬路市場”和國省道沿線集鎮村莊違規開口。
三、時間安排
從20xx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xx年4月)。各地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交通運輸、公安及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協作配合,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聯合進行部署,細化實施方案,進一步明晰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層層壓實責任,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xx年5月至12月)。各地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聯合組織對本轄區道路運輸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建立運輸企業、車輛、駕駛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實施閉環管理、對賬銷號,加快推進實施,推動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各地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及時開展“回頭看”作出評估,動態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開小灶”、推廣有關地方和標桿企業的經驗等措施,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運輸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進一步推動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各地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深入分析道路運輸安全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
各地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要分年度總結道路運輸安全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報送交通運輸部、公安部。2022年12月,各地要對三年整治行動進行全面總結評估,并于12月20日前報送交通運輸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總結全國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及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堅持守土有責、服務大局,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認真推動本地區道路運輸安全整治行動。要充分發揮道交委、聯席會議等綜合議事協調機構作用,建立聯合工作專班,密切協作配合,加強組織領導,保障整治行動順利有效開展。
(二)推動落實責任。各地區及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加強督促指導,落實時限進度,定期對表銷賬。要加強動態檢查和過程檢查,強化責任考核,確保責任落實到位、任務完成到位。要嚴肅問責問效,對領導干部責任不落實,政府部門監管走形式,企業專項整治不認真等問題,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問責。
(三)完善工作保障。各地區及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推動道路運輸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強化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加大對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國省道中央隔離設施、農村公路平交路口信號燈、減速帶等重點工程建設投入。
(四)提升監管水平。各地區及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兩直”、暗查暗訪、突擊檢查、“雙隨機”抽查力度,提升執法檢查效能。通過政府采購服務等方式,引入專家力量,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專業指導服務。鼓勵企業自查自糾,對企業主動發現、自覺報告的問題隱患,加強跟蹤指導服務。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強督促整改。
(五)強化宣傳引導。各地區及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體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報道,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要充分用正反兩方面的典型,加強正向引領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廣泛參與,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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