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9月7日 (農歷七月廿三),中央號召抓革命促生產。
1966年9月7日,《人民日報》發(fā)表社論《抓革命、促生產》。社論提出:“要以文化大革命為綱,一手抓革命,一手抓生產,保證革命和生產兩不誤。”
14日,中共中央發(fā)出《關于抓革命促生產的通知》。通知要求工業(yè)、農業(yè)、交通財貿部門立即加強各級生產業(yè)務指揮機構。職工應當堅守崗位,外出串連的必須迅速返回。已經開展文化大革命的,在黨委領導下迅速組成兩套班子,一手抓革命,一手抓生產、抓業(yè)務。職工的文化革命放在業(yè)余時間去搞。未開展文化革命而生產任務較重的單位,文化革命要推遲進行。工礦企業(yè)、事業(yè)、商業(yè)、服務業(yè)、科學研究、設計單位,在文化革命中對領導干部的撤換由上級黨委主動調整,不主張采取群眾“罷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