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32年前的今天,1882年8月30日 (農歷七月十七),日本與朝鮮簽訂《濟物浦條約》。
《濟物浦條約》是朝鮮與日本于1882年8月30日在濟物浦(仁川)簽訂的不平等條約。由日方代表花房義質和朝鮮代表李裕元、金宏集在濟物浦臨時會館簽訂。 井上馨接到義質的急電,立即請示內閣。內閣知事急,即命井上馨馳至下關處理此事,又命海軍卿川村純義派遣軍艦4艘赴朝鮮,伺機行事。8月7日,井上馨在下關給花房義質訓令,命他返回朝鮮。其訓令如下:“若是‘暴徒’再逞‘兇亂’,對我有意外侵犯,不問朝鮮政府的處置如何,不妨以我護衛軍隊加以充分鎮壓。但由于未向朝鮮政府宣戰,鎮壓只限于保護自身的安全與進退。此時使臣仍應保持和平的地位。若是朝鮮政府故意包庇‘兇徒’而不加處分,或不肯談判,只有致以最后通牒,聲明彼國的罪名,然后與海陸軍共同退到仁川港,占據適當地點,并迅速將事件情況上報,以待政府指示。若是清國或其他各國前來干涉,要求調停仲裁時,可答以未奉政府接受外國干預此事的命令,予以明確拒絕。若是朝鮮政府確無傷和之意,可與彼國相當的高級官員議簽能達到要求和保證的條約。” 花房義質奉到訓令,與陸軍少將高島丙之助同乘“明治”號赴朝鮮,8月12日到達濟物浦。13日花房義質率領兩個中隊抵達仁川府,府尹任榮鎬來迎,以公堂作為行館,請義質下榻。夜間,兵曹判節趙寧夏、吏曹參判金宏集來見義質,對他說:“前日發生的事變,因軍民皆叛,政府竟沒有兵力鎮壓。當時我們已注意到貴公使的安全問題,因為叛民迫及宮闕,我們以身軀保護主上,才得數次免遭厄難。因此只得派士官通知貴公使館。現在大院君專掌政權,主上的圣意一毫也不能達。貴公使若進京城,最少要帶一大隊人馬,否則有受輕侮之虞。” 14日,義質寫了上奏書,托仁川府尹任榮鎬送至京城。其奏書如下:“向者‘亂民橫暴’,義質欲趨候大闕竟不可得。終定計避難,躬犯鋒鏑,潰圍歸國。義質今特奉本國欽命,將晉侍闕廷,伏唯殿下,乾綱是張,公時處事,自有咸孚之道。茲具由飛奏,唯祈圣鑒,并頌寶祚萬安。”16日義質帶兵進入京城,要求立即謁見國王。18日禮曹參判趙秉鎬到義質的行館,奉國王命前來慰問,并傳達于后天即20日午時接見。 20日,義質帶著領事兼外務書記官近藤真鋤前往王宮,以兩個中隊的兵力作前后分衛,在重熙堂謁見國王。義質奏道:“上月23日的‘兇變’實為古今未曾有之事,但恐和局一破,不可再補,故義質奉欽命再來貴京,將與貴朝廷有所議談。”國王說:“堀本中尉曾多年為我國的兵事盡力,不幸于此次..
點評:被欺壓的不僅僅是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