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4年前的今天,1930年8月28日 (農歷七月初五),長江流域發生特大水災。
等待賑濟的湖南省益陽災民擁擠在粥廠
1930年夏季,長江中下游各省暴雨傾盆,綿延20余天,兼之上游山洪暴發,釀成特大水災,使湘、鄂、贛、皖、蘇各省大部成為澤國,并危及上海,溺斃、餓死者不計其數。國民政府指派行政院副院長宋子文、內政部長劉尚清、實業部長孔祥熙、賑務委員會委員長許世英及在上海賦閑的辛亥元老朱慶瀾為特派員,負責籌組“全國救濟水災委員會”.宋子文任委員長,全權處理一切救災事宜。
朱慶瀾著手救災事宜后,即長途跋涉,深入災區。他說:“救災如救火,不可稍緩,否則一分鐘就可死多少人。”
朱慶瀾擬訂了具體的救災工作大綱,力主賑款必須全部用到災民身上,至于與放款有關的其他費用,則應由國民政府負擔。救濟捐款,來源有三:一是國民政府的撥款;二是所謂“美麥借款”;三是民間捐款。前兩項由宋子文、孔祥熙一手吃進,第三項才由朱慶瀾負責。國內捐款以全浙公會的褚慧僧、沈鈞儒、鄒韜奮募集最多。
被長江大水淹沒的沿岸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