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8月18日 (農歷七月十二),國務院公布“工業二十條”。
1975年8月18日,國務院公布《工業二十條》。由國家計委從7月中旬開始起草,初為14條。鄧小平在國務院討論這個文件時,提出六條補充修改意見:一、加強農業為基礎的思想,工業越發展越要把農業放在第一位;二、引進外國技術裝備開采煤礦,用我們生產的煤炭償付,這是一個大政策;三、加強企業科學研究;四、質量第一是個重大政策;五、規章制度關鍵是責任制;六、按勞分配。
《工業二十條》是治理“文化大革命”經濟戰線之亂的重要文件,同時提出了發展工業一系列重大方針政策問題。
乙巳年閏六月廿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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