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8月12日 (農歷七月初九),中央決定成立港澳小組。
1978年8月12日,中共中央批轉《關于港澳工作預備會議的報告》。中央批示:開展港澳工作必須深入調查研究,實事求是,一切工作都要從當地實際情況出發,不能照搬照套內地的做法,要解放思想,大膽放手,多想辦法,加快步伐,為實現我國四個現代化作出更大貢獻。中央決定成立港澳小組,以協助中央掌管港澳工作。
乙巳年閏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