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1日 (農歷六月十二),出口收匯系統正式運行。
2001年8月1日,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口岸電子執法系統"出口收匯系統在全國正式運行。
從8月1日起,各地外匯局將一律發放帶條形碼的新版出口收匯核銷單,并通過系統將核銷單電子底賬上網登記。出口單位一律憑新版核銷單出口報關。
乙巳年閏六月初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