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7月7日 (農歷六月初六),國務院下達鼓勵個體經營的規定。
為安排待業青年增設的街頭早點攤
1981年7月7日,國務院作出《關于城鎮非農業個體經濟若干政策性規定》, 鼓勵待業青年從事個體經營,有計劃地將部分服務業和商業包租給個人,使城市個體工商業獲得合法發展。
乙巳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