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3年前的今天,1941年7月10日 (農歷六月十六),岡村寧次提出“三光”政策。
1941年7月10日,岡村寧次晉升為大將,任華北方面軍司令,指揮日軍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根據地進行“蠶食”和“掃蕩”,推行殘忍的燒光、殺光、搶光的“三光”政策,給中國人民帶來深重災難。1944年春率部參加打通大陸交通線的作戰,8月任第6方面軍司令,率部攻占桂林、柳州。11月任日本侵華派遣軍總司令。
1945年日本投降后,率侵華日軍向中國政府投降,于9月9日在南京簽署投降書。1949年1月26日,國民黨政府軍事法庭在上海宣判日本侵華戰犯岡村寧次以及其余260名日本侵華戰爭罪犯“無罪”,并擬于31日將他們“遣返日本”。國民黨政府的行為嚴重傷害了中國人民的尊嚴。1月28日,中共要求國民政府重新逮捕日本侵華罪魁岡村寧次,國民黨方面加以拒絕。2月5日,毛澤東發表《關于和平條件必須包括懲辦日本戰犯和國民黨戰犯的聲明》,指出,“這兩類戰犯問題都得談判,這兩類戰犯都得懲辦”。
岡村寧次“無罪”釋放后被中國國民黨政府委任為中國戰區日本官兵善后工作總聯絡部長,協助組織日軍和日僑遣返事宜。后被國民黨政府聘為軍事顧問。1949年1月回國。1950年被臺灣當局聘為 “軍事實踐研究院”高級教官。1955年起任日本歸國軍人組織戰友聯盟副會長、鄉友會會長。死于東京。著有《岡村寧次回憶錄》。
評論:臭名昭著的戰爭狂人。
乙巳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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