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5年前的今天,1929年6月7日 (農歷五月初一),關于德國賠款問題的楊格計劃提出。
圍繞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以后德國賠款問題,1924年道威斯計劃實施后,德國表示不滿意。1928年德國以財政困難為由提出修改道威斯計劃的要求。
協(xié)約國因此商定成立以美國銀行家楊格為首的專家委員會,負責擬定關于賠款問題的完整的和最后的解決辦法。
1929年6月7日,楊格委員會制定出新的賠款計劃,經1930年1月的海牙會議批準生效。楊格計劃確定德國賠款總額為1,139億馬克,限在59年內付清,前37年每年支付約20億馬克,后22年平均為15億馬克。計劃規(guī)定取消協(xié)約國對德國財政經濟的監(jiān)督,成立“國際結算銀行”以處理賠款方面的一切事務等。但由于國際經濟危機席卷歐洲,楊格計劃未能實施。
乙巳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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