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5年前的今天,1899年6月3日 (農歷四月廿五),奧地利音樂家小約翰施特勞斯逝世。
約翰·斯特勞斯(J.Strauss,1825—1899年),奧地利作曲家。1825年10月25日出生于維也納。斯特勞斯自幼愛好音樂,不顧父親老約翰·斯特勞斯的嚴厲反對,成為職業音樂家。他19歲時就舉辦了一系列音樂會,并在各地巡回演出,獲得的成就使他很快就與父親齊名。1848年,他訪問羅馬尼亞舉辦音樂會,這期間他在當地居民的鼓動下推翻了奧地利領事。在維也納發生革命的時日里,他是國民軍樂隊的隊長,指揮了《馬賽曲》和他自己創作的革命進行曲和革命圓舞曲。他的名聲在革命以后愈益提高。1851年開始了富有成就的去國外的第一次巡回演出。自1853年起,斯特勞斯擔任宮廷舞會音樂指揮;1863—1870年,擔任奧匈帝國皇室和王室的宮廷舞會樂隊隊長之職。1870年,作為圓舞曲和舞曲作曲家處于榮譽高峰的斯特勞斯(他當時已經寫作了大約340首圓舞曲和其他舞曲)轉向舞臺樂的創作。他寫了17部輕歌劇、一部歌劇和一部芭蕾舞曲,在這些作品中,絕大部分都由于其低劣的歌劇腳本而宣告失敗,或很快以半失敗而煙消云散。1872年,斯特勞斯做了轟動一時的美國之行。在1894年舉行慶祝斯特勞斯從事藝術活動50周年慶祝會時,他收到了來自全世界的祝賀和授予他名譽會員稱號的證書,這一切顯示出這是一次真正勝利的盛會。1899年6月3日,他在短時期臥病以后在維也納去世。
約翰·斯特勞斯是一位多產的作曲家。其作品包括圓舞曲168首,波爾卡舞曲117首,卡得累爾舞曲73首,進行曲43首及輕歌劇16部。斯特勞斯的創作活動大致可以分為三個時期。第一時期為1863年以前。在這一時期里,他基本遵循維也納圓舞曲模式,但已在作品中增加了音樂的表現力。第二時期為1864—1870年。這時,他的創作已趨于成熟,創作了大批至今仍廣為流傳的著名圓舞曲,如《藍色多瑙河》、《維也納森林的故事》等。第三時期為1871—1899年。斯特勞斯雖然又寫出了著名的《南國玫瑰圓舞曲》、《春之聲圓舞曲》、《皇帝圓舞曲》等,但主要從事輕歌劇創作。自1871年后的近30年中,他陸續寫了16部輕歌劇。在J.奧芬巴赫和F.von蘇佩影響下,他充分運用維也納圓舞曲及其他舞曲體裁,使維也納輕歌劇別開生面。其中《蝙蝠》(1874)和《吉卜賽男爵》(1885)尤為突出。他的輕歌劇的題材回避尖銳的社會矛盾,音樂則充滿歡快、熱情、幽默的情緒,曲調扣人心弦,對后來F.萊哈爾等人的輕歌劇創作產生了影響。
《藍色的多瑙河》小約翰·施特勞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