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國旗降半旗
新華社電 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杰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黨和國家的卓越領導人,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十四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原書記,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喬石同志的遺體,于19日在北京火化。為悼念喬石同志,19日,首都天安門、新華門、人民大會堂、外交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所在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各邊境口岸、對外海空港口,中國駐外使領館下半旗志哀。
事實+
喬石遺體火化為何要下半旗
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遺體將于19日火化,新華門、天安門廣場等地下半旗志哀。這是1998年原國家主席楊尚昆逝世以來,中國首度為本國領導人逝世下半旗。
截至目前,天安門廣場的國旗下半旗52次,其中31次系為中國國家領導人下半旗,17次為外國政治人物下半旗,1次為南聯盟使館被炸事件遇難記者,另外三次則是汶川地震、玉樹地震和舟曲泥石流的全國哀悼日。
《國旗法》第十四條規定了下半旗的條件。其中第一款是對領導人和外國政治人物的規定,第二款則明確在發生重大傷亡不幸時間時可以下半旗志哀。
《國旗法》的規定,只明確在任的國家主席、人大委員長、總理、軍委主席和政協主席逝世時,當然下半旗。對于已卸任的上述職務擔任者,是否下半旗要由國務院另行決定。
包括鄧小平、楊尚昆、彭真、鄧穎超等領導人在內,逝世時都是按照國旗法第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由國務院決定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杰出貢獻的人的名義,享受下半旗的哀榮,喬石也并不例外。
自1994年姚依林去世后,只有擔任過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和中央軍委的正職負責人的領導,才可能享受逝世后下半旗的待遇,如果沒有擔任過正國級國家機構的正職,即使曾任政治局常委,逝世時也不下半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