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6月11日 (農歷五月十五),中共抽調大批干部派往南方。
1949年6月11日,中共中央以《關于準備抽調三萬八千名干部問題》給各中央局、分局發出指示。
指示指出:各地在抽調干部時,應盡可能抽選粵、桂、滇、川、黔各省籍的干部,此外二野、四野應準備從本身抽出大批較強的干部來擔負新區黨務、財經、公安、宣傳、民運等各方面的工作,并注意在占領大城市及交通要道區域后,立即召集和訓練培養本地干部,對于工人、職員及大中學生的招收、訓練工作,應即著手加緊辦理。所有老干部一般著重從城市和地委以上高級機關中征調。
乙巳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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