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5月24日 (農歷四月十四),紐約世貿中心爆炸案罪犯被判處240年監禁。
4名被法院判定參與1993年2月26日紐約世貿中心爆炸案的罪犯于1994年5月24日各被判刑240年監禁,不得保釋。這是一個不尋常的嚴厲重判,它意味著這4名罪犯將被終生監禁。
4名被判有罪的嫌犯是穆罕默德·薩拉馬、尼德爾·艾亞德、馬穆德·阿巴哈里馬和阿曼德·阿加。在世貿中心爆炸案發生后,警方曾逮捕了7名疑犯,其他3名疑犯因證據不足而釋放。
法官判決這4名罪犯刑期的方法很特別。他先咨詢了有關專家,得出在爆炸案中6名遇害者的生命預期年齡,然后減去遇害者死亡的年齡,得出他們損失的年齡,共180年。再加上罪犯在被逮捕時攻擊聯邦官員的兩項指控所應判的各30年刑期,總刑期即為240年。法官解釋說,雖然罪犯的每一個指控按法律都不能判無期徒刑,但法律允許對每一個指控判任何有期限的刑期。這樣數罪并罰,即可判240年。此間報紙在報道這一消息時指出,240年只是一個象征性的刑期,實際上法官是要保證這些罪犯將終生被監禁。因為根據法律,即使他們在獄中表現良好,他們也只能得到減刑15%的優待,還得服刑204年。4名被告都表示不服,要求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