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旅游大巴墜崖事故現場
2015年5月15日,陜西旅游大巴墜崖事故發生。
事件描述
當地有關部門介紹,15日15時27分,西安相伴商貿有限公司雇用的4輛大巴車,行駛至淳化縣淳卜路2公里+450米處,其中一輛大巴車失控墜崖。當時4輛大巴車內共有193人,墜崖的大巴車核載47人,實際乘坐46人,含2名司乘人員。
據初步調查,這輛大客車是被西安一家商貿公司雇用,搭載中老年人旅游中出事的。這家公司名為組織旅游實為向老人推銷保健品。
事件經過
西安相伴商貿有限公司租用的車輛為京通牌大型客車,2003年9月出廠,2015年1月到強制報廢期。車主為西安市長安區東大鎮東大村梁利鋒。租用該車的西安相伴商貿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食品銷售,總經理為張海燕。該公司在經營中,以為中老年群體進行智能手機講座等方式進行營銷活動。
2015年5月14日,該西安相伴商貿有限公司組織客戶193人(初步掌握為西安市居民,年齡多在50歲至80歲之間)分乘4輛大巴赴淳化觀光,并向每人收取了198元費用。2015年5月15時許,從淳化縣仲山生態森林公園返回。
15日晚9時許在事故現場看到,出事車輛倒栽在深溝內,車內座椅大多數已被甩離車體,只有少數幾個仍懸在車內,車輛周圍散落著鞋帽、衣服、水杯等生活用品,現場血跡斑斑。發生墜崖的地點為通山公路一拐彎處,彎道較急,道路上還有車輛剎車時留下的痕跡。
救援人員介紹,車輛是從淳化縣仲山森林公園下山時發生墜崖。
另據報道,事故的一位生還者許玉英回憶事發時,司機突然喊了一聲剎車失靈,然后大巴車急轉彎,當時車速很快,司機拐彎時可能為了避讓其他車輛,造成了大巴車墜崖。
事故造成許玉英身上幾處骨折,目前仍在就醫中。
我坐在大巴車倒數第三排緊挨過道位置,事發時,前后左右的情況也看不清,就感覺大巴車如排山倒海般下墜,之后我一陣眩暈,過了很久才清醒過來。另一位生還者描述生死時刻。
傷亡損失
5月15日,陜西省咸陽市淳化縣境內發生一起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5人死亡、1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300余萬元。
事故原因
調查報告認定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為:陜B23938號大客車制動系統技術狀況嚴重不良,行經下陡坡、連續急彎路段時,因制動力不足造成車速過快,在離心力作用下出現側滑,失控沖出路面翻墜至崖下。
事故的間接原因為:事故大客車車主長期利用無道路客運資質的車輛非法從事道路客運經營活動;西安依諾相伴生活館無照經營,非法組織旅游活動;銅川鵬瑞交通設施工程有限公司機動車安全技術性能檢驗工作管理混亂,導致嚴重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事故大客車獲得檢驗合格證明;事發路段未按設計文件設置安全防護設施,造成道路安全防護設施缺失,安全防護能力不足;銅川市、咸陽市、西安市的質監、公安、交通、工商、旅游等部門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
事故處理
經事故調查組調查后發現,大巴車在事故發生前,西安臨潼區交通運輸管理站的三名工作人員對這輛非法營運的大巴車進行過檢查,卻沒有按照規定進行暫扣,近日法院公布了涉事3人的判決結果。
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進行了一審,公訴機關以濫用職權罪對三人進行了起訴。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西安市臨潼區交通運輸管理站執法人員韓小鋒、孫小軍、張剛三人,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濫用職權,致使公眾財產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實在事發前25天,他們對這輛車進行了檢查,當時就發現這輛車屬于非法營運,本來在行政執法時,應予對車輛進行暫扣,但他們只處了3000元罰款就予以放行。
而三人超越職權違法處罰,放縱大巴車繼續非法營運,也對最終發生的5.15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事故最終造成35人遇難、1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300多萬元。
法庭最終經過合議庭合議,判處被告人韓小鋒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孫小軍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張剛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三年。
乙巳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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