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3年前的今天,1911年5月14日 (農歷四月十六),長沙萬人集會掀起保路運動。
清朝末年掀起的保路運動也稱作“鐵路風潮”,是廣東、湖南、湖北、四川等省人民反對清政府將民辦的川漢、粵漢鐵路出賣給帝國主義的群眾運動。
帝國主義為了進一步奴役中國人民和掠奪中國財富,從19世紀末以來,開始對中國進行鐵路投資,爭奪鐵路的修筑權。粵漢、川漢鐵路是溝通南北和深入內地的兩條重要干線,因而成為帝國主義爭奪的目標。
為了奪回這兩條鐵路的自辦權,廣東、四川、湖南、湖北四省人民,采用征集“民股”的辦法,由地方政府在稅收項下附加租股、米捐股、鹽捐股、房捐股等,來籌集筑路的資金。經過幾年的籌集,不僅四省的紳商、地主成了股東,連一些農民也握有股票。粵漢鐵路已開始修筑,川漢鐵路從宜昌到萬縣的一段也已動工,從當時情況看,這兩條鐵路是可以靠自力修成的。但是,帝國主義不肯讓中國自己修成鐵路,就利用清政府財政困難進行要挾,迫使清政府訂立了鐵路借款合同,宣布了鐵路干線國有政策。根據借款合同,英、美、法、德等帝國主義不但掌握了鐵路權,而且還要以湖南、湖北兩省的鹽稅厘金作為抵押,所以,所謂鐵路“國有”,不但剝奪了中國人自辦鐵路的主權,而且實際上是把川漢、粵漢鐵路完全拍賣給帝國主義了。廣大人民在兩路籌辦時期內,吃盡了苦頭,當他們看到清政府公然出賣路權,更加憤恨,許多紳商也因鐵路國有損害了他們的利益,非常不滿。于是,一個具有廣泛群眾基礎的、轟轟烈烈的保路運動爆發了。
首先起來反抗的是湖南人民。1911年5月14日,長沙舉行了萬人群眾集會。接著又舉行了長沙至株洲的萬余鐵路工人的示威,并號召商人罷市,學生罷課,拒交租稅以示抗議。在湖南人民的帶動下,湖北、廣東、四川的人民也都積極行動起來,保路運動很快發展成為聲勢浩大的武裝起義。
這次保路運動,不僅沉重地打擊了帝國主義和清政府的統治,而且為武昌起義的勝利創造了條件,為當時全國革命形勢的發展開辟了道路,因而它有著重大的歷史意義。
乙巳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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