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3日 (農歷三月三十),河南坐11年冤獄農民趙作海獲65萬元國家賠償。
因“殺人罪”被判死緩 “被害人”突然“復活”回家
2010年5月13日上午,河南省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給予趙作海國家賠償及生活困難補助共計65萬元。
10多年前,河南省柘城縣村民趙振晌和鄰居趙作海打架后失蹤。一年多后,村民發現一具無頭尸體,以為死者就是趙振晌,并報了警。警方將趙作海作為重大嫌疑人帶走。該案因證據不足數次被檢察院退回。九次認罪,數次喊冤,最終他卻選擇了沉默。在其作了9次有罪供述后,趙作海被審判機關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今年4月30日,“死者”趙振晌突然回到村里。
針對此事,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5月9日上午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通報趙作海一案的再審情況,認定趙作海故意殺人案系一起錯案。此前,省法院作出再審判決:撤銷省法院復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決,宣告趙作海無罪。并派人趕赴監獄,釋放趙作海,安排好其出獄后的生活。省法院紀檢組、監察室同時啟動責任追究機制。
九次認罪,數次喊冤,最終他卻選擇了沉默
當審判長依據程序宣布趙作海無罪釋放后,趙作海失聲痛哭。
趙作海在刑釋證明上簽字
乙巳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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