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4月16日 (農歷三月初二),浙江湖州合伙盜竊犯被抓獲。
合伙盜竊國家510萬元資金的案犯馮陽(女)和徐建新于1991年4月16日由中國警方人員從新加坡押解到京。
浙江省湖州市工商銀行信托投資公司財務股股長馮陽與湖州市某商場承包人徐建新以偽造“委托貸款”手法私自將510萬元資金從銀行轉出,并提取現金104萬元潛逃國外。
乙巳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