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8年前的今天,1946年3月27日 (農歷二月廿四),國共達成東北停戰協議。
1946年3月27日,周恩來、張治中、吉倫軍事三人小組簽訂《調處東北停戰的協議》。
1946年1月10日停戰令發布時,國民政府代表堅持東北不在停戰范圍之內。政協會議結束后,國民政府在美國特使馬歇爾和美國海軍幫助下,大量運兵前往東北,擴大東北內閣。這次,經中共及全國人民的努力,國民政府勉強同意東北停戰。
乙巳年二月廿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