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3月26日 (農歷二月廿六),歐盟取消邊境控制的《申根協定》正式生效。
1995年3月26日,部分歐盟國家1985年簽署的取消邊境控制的《申根協定》正式生效。法、德、比、荷、盧、西、葡率先實行人員自由流動。
根據這個協定,德國、法國、西班牙、葡萄牙、荷蘭、比利時、盧森堡7國公民屆時可在7國范圍內自由旅行,在邊境不必出示身份證。外國人只要獲得7國中任何一國的簽證,也可享受同樣的待遇。
《申根協定》是1985年6月14日由法、德、荷、比、盧5國在盧森堡的小鎮(zhèn)申根簽訂的,故名申根協定。協定的主要內容包括:在協定簽字國之間不再對公民進行邊境檢查;外國人一旦獲準進入“申根領土”內,即可在協定簽字國領土上自由通行;設立警察合作與司法互助的制度,建立申根電腦系統,建立有關各類非法活動分子情況的共用檔案庫。目前歐盟15個成員國中已有9國加入了這一協定。
1990年6月,申根成員國簽署了有100多項條款的申根公約,對9國領土內部開放后警察、海關以及司法方面的合作作了具體規(guī)定。
申根協定原計劃從1992年夏季起開始實施。法國參議院于1991年6月成立了申根協定監(jiān)督委員會,分別對荷、意、西、德、比5國就實施申根協定的準備工作進行了調查,發(fā)現這些國家在法律、規(guī)章制度和警察協調方面的準備尚不充分,此外還發(fā)現申根公約中有許多考慮不周到的地方。因此,委員會認為,1992年實施申根協定為時過早,建議實施日期往后推延,待一切準備工作就緒后再付諸實施。
目前,德、法、西、葡、荷、比、盧7國警察電腦系統已經聯網,并在法國的斯特拉斯堡設立了電腦中心,所有需追捕的犯人或被拒絕入境人員的名單都已輸入電腦,可供所有邊卡哨所查閱。內部開放邊界后,7國將加強外部邊界的管理,以防止有人偷渡。
待警察電腦聯網工作完成后,意大利和希臘也將取消邊界檢查。奧地利、丹麥加入協定的談判正在進行之中。《申根協定》的實施,為歐盟實現一體化創(chuàng)造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