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12年前的今天,1602年3月20日 (農歷二月廿七),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
荷蘭東印度公司
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簡稱VOC,中文全文應譯為聯合東印度公司。其公司的標幟以V串連O和C,上方的A為阿姆斯特丹的縮寫。在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將近兩百年間,總共向海外派出1772艘船,約有100萬人次的歐洲人搭乘4789航次的船班前往亞洲地區。平均每個海外據點有二萬五千名員工,一萬兩千名船員。
荷蘭東印度公司是建立于17世紀歐洲的大航海時代,當時的歐洲各國興起海上冒險,探尋世界地理,更發展外海的商機。16世紀的葡萄牙在東南亞地區已有殖民地與商業發展,1560年代,一群荷蘭商人派浩特曼(?-1599)至葡萄牙刺探商情,浩特曼回國后這群商人便成立一家公司,利用這個資訊往東印度地區發展,從1595年4月至1602年間,荷蘭陸續成立了14家以東印度貿易為重點的公司,為了避免過度的商業競爭,這14家公司于是合并,成為一家聯合公司,也就是荷蘭東印度公司。荷蘭當時的國家議會授權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東起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麥哲倫海峽具有貿易壟斷權。
荷蘭東印度公司是第一個可以自組傭兵、發行貨幣,也是第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并被獲準與其他國家定立正式條約,并對該地實行殖民與統治的權力。荷蘭東印度公司在爪哇的巴達維亞(今印尼的雅加達)建立了總部,到了1669年時,荷蘭東印度公司已是世界上最富有的私人公司,擁有超過150艘商船、40艘戰艦、五萬名員工、與一萬名傭兵的軍隊,股息高達40%。
荷蘭東印度公司解散的主要原因在十八世紀時,荷蘭與英國之間的戰爭不斷,兩國在1780-1784年間的戰爭,由于國內對于亞洲貨品的需求量大減,導于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經濟出現危機,終于在1799年12月31日宣布解散。公司遺址為現今阿姆斯特丹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