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4日 (農歷二月初五),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反分裂國家法》。
《反分裂國家法》通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批準政府工作報告,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圓滿完成各項議程后,2005年3月14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閉幕。
2901名代表出席閉幕會,符合法定人數。閉幕會由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執行主席吳邦國主持。胡錦濤、溫家寶、賈慶林、曾慶紅、黃菊、吳官正、李長春、羅干等和大會主席團成員在主席臺就座。
會議經過表決,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全場響起長時間熱烈掌聲。隨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簽署第三十四號主席令,公布了《反分裂國家法》。這部法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