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正式撤銷,民眾紛紛合影紀念
2013年3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正式撤銷。 2013年3月,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議案,鐵道部實行鐵路政企分開。將鐵道部擬定鐵路發展規劃和政策的行政職責劃入交通運輸部;組建國家鐵路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承擔鐵道部的其他行政職責;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承擔鐵道部的企業職責;不再保留鐵道部。
鐵道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最早的部門之一,1949年10月1日,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設置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于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即告結束。國務院按照《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將原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接替相關工作,成為國務院組成部門。歷史上除1970年至1975年間與原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合并成立新的交通部之外,一直延續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