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12月9日 (農(nóng)歷冬月初十),中國政府抗議印尼反華排華。
1959年12月9日,印尼最近發(fā)生嚴重危害中國和印尼友好關系的排華活動。
12月9日,中國政府外交部長陳毅寫信給印尼外交部長蘇班德里約,嚴重抗議大規(guī)模的反華排華活動,并提出全國解決華僑問題的三點建議:
1.兩國政府立即交換關于雙重國籍問題條約的批準書,同時討論和規(guī)定實施這個條約的辦法;
2.切實保護自愿保留中國國籍或選擇印尼國籍而未獲批準的華僑的正當權(quán)益;
3.對流離失所或不愿繼續(xù)居印尼的華僑,中國政府準備安排他們回國參加建設,希望印尼政府分期分批遣送他們歸國,并保證他們歸國途中的安全。
12月24日,陳毅函復蘇班德里約,建議雙方立即會談全面解決華僑問題,并立即在北京互換中國印尼關于雙重國籍問題條約的批準書。同時,在雅加達成立聯(lián)合委員會,中國政府已任命中國駐印尼大使黃鎮(zhèn)為首席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