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2月2日 (農歷冬月初一),第一次全國城鎮房屋普查結果公布。
1986年12月2日,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和國家統計局發布了第一次全國城鎮房屋普查結果,其統計數字表明,我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鎮普查范圍內共有房屋建筑面積46.76億平方米,其中323個市(不含市屬縣)有房屋28.33億平方米,占60%,城市居民的居住水平略低于縣鎮。
這次歷時2年的全國城鎮房屋普查,自1984年7月開始以來,共對28省、自治區、直轄市(西藏自治區暫緩普查,臺灣省未普查)的323個市、1951個縣(旗)、5270個城鎮與工礦區的房屋和1.5億人(城鎮人口)的住房情況進行了逐幢、逐戶的測繪、丈量和登記,取得各種原始數據15.5億個,基本查清了我國城鎮房屋狀況和居民居住水平。
這次普查范圍內的住戶共有3977萬戶,住宅使用面積15.09億平方米;居住面積9.56億平方米,戶均24.04平方米,人均6.36平方米。在現有的各類房屋中,新中國成立后新建的占91%,尤其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建成的房屋達32億多平方米,占總數的68.61%。
目前城鎮老舊、簡易房屋還較多;各類房屋的比例還不夠平衡,與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居民生活需要不相適應;城鎮缺房戶還占有相當的比例,許多房屋質量較差,環境不好,設備簡陋。
乙巳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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