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3年前的今天,1931年12月11日 (農歷冬月初三),英國通過威斯敏斯特法案。
1931年12月11日,英國議會正式通過《巴爾福宣言》,成為威斯敏斯特法案。
第一次世界大戰后,英國力量削弱,自治領的離心力加強,英國與各自治領關系的法律已不適應現實的需要。1925年6月鮑爾溫政府修改了自治領和英國之間的聯系方法,即聯系不再通過殖民地部,而是通過專設的自治領部。1926年10月19日至11月18日,倫敦帝國會議通過了一系列決議,被稱為《巴爾福宣言》,宣稱英國和各自治領都是英帝國內的自治共同體,地位平等,在它們的內政和外交事務各方面互不從屬,共同效忠英王,在英聯邦中它們是自愿聯合的成員。
《巴爾福宣言》在1931年12月11日獲得議會通過,成為威斯敏斯特法案,正式確立英國和各自治領的關系。英國的自治領——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南非和愛爾蘭均為英聯邦內自由和平等的國家,它們與聯合王國一起組成英聯邦,共奉英王為國家元首;各自治領議會與帝國議會平等,英國議會的任何一項法律,未經自治領承認對自治領均不適用。自治領可以修改和廢除過去帝國議會通過的任何法案,自治領頒布的任何法律無須經英國議會批準;各自治領內政外交自主。威斯敏斯特法案規定英聯邦是一個自由、平等國家的松散聯合,肯定了各自治領的獨立地位和與宗主國的平等立怯權,成為現代英聯邦的法律基礎,被稱為《英聯邦的大憲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