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7年前的今天,1937年11月3日 (農歷十月初一),蔣介石不承認日本提出的停戰七項要求。
1937年11月3日,日本外相廣田向德駐日大使狄克遜提交關于中日和平的七項條件:(1)內蒙自治。(2)在華北建立非軍事區,成立新的親日政權。(3)擴大上海非軍事區。(4)停止抗日。(5)共同反共。(6)減低日貨關稅。(7)尊重在華外僑權利。5日,由德駐華大使陶德曼向蔣介石傳達上述7條。蔣表示:他不承認日本的要求。
陶德曼發給德國外交部的密電中說:遵照訓令,我今日將日本的七項和平條件通知了蔣介石,他說假如日本不愿意恢復戰前狀態,他不能接受日本的任何要求。蔣還說:假如他同意那些要求,中國政府是會被輿論的浪潮沖倒的,中國會發生革命。假如中國政府傾倒了,唯一的結果就是共產黨將會在中國占優勢。這就意味著,日本不可能與中國議和,共產黨是從來不投降的。蔣委員要求我對于今天采取的步驟嚴守秘密。